帝国的十名执政官要审判一个罪犯
他犯了法,证据确凿,供认不讳,依律当诛
但对于这个案子
仍有少数人觉得罪犯是无罪的,至少罪不至死
轮到裁决阶段了
十名执政官举手表决是否将他处以死刑
有九个人举手
有一个人不举手
举手的九人问不举手的那个人原因:
你明知他其罪当诛,证据确凿,且只有你一个人的反对并没有用,你为什么不举手?
不举手的那个人说:
因为有少数的民众需要有人来代表,尽管他们是错的
首座执政官笑道,这才是我们司法程序所该有的价值性
一个手握权力的人
若不愿这权力产生坏的结果
就只能活得越发不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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