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和道格拉斯“七场著名的辩论”是在1858年8月21日伊利诺伊州的奥拉瓦拉开的,双方每次的辩论都是唇枪舌剑,不到筋疲力尽绝不罢休,听众也兴致勃勃地听着长达几个小时的演讲,丝毫不觉得乏味。听众听到精彩会热烈鼓掌,也会给其中一方打气。
那时“演讲”已成为社会活动的一部分,随时随地都可见演讲,最流行的是“集市演讲”“树墩演讲”,有演讲者的地方就有听众,那时的听众都有超常的注意广度,非凡、理解复杂长句的能力。能理解林肯和道格拉斯的演讲中那些语法复杂、措辞严格的法律行文,若在当今美国,演讲人这样的演讲风格对于听众来说就是“天文”了,中国同理,现在大多数演讲者的演讲内容都是较为简单、容易理解的,这样听众才能听得懂,才有兴趣听。
那时候的演讲最少都有3个小时,还是在没有图片的演讲下。若在当今,演讲者要进行长达3小时的演讲,还没有图片,只怕大多数听众都打“埋伏战”了。在铅字为中心和电视为中心的时代区别就在于:铅字为中心时代,人人都能识文断字,并且大多数的人都有渊博的知识,即使是没有受到良好教育的人,那时候的社会风气是书卷味的,人执一本书。而在当今是人手一部手机,“低头族”不计其数,追求通俗易懂的,比如综艺节目、一些傻白甜的偶像剧,若深奥一点的东西就冷门了。畅销书大多数都是通俗易懂的,大家都不爱看那些晦涩难懂的学术、理论书。
阅读对于作者读者都是智力的挑战,作者想要清楚明白地给读者传递一个思想、观点,他就必须要反复这斟酌语义,看是否能让读者清楚明白地看懂他想表达的观点,而读者就要严肃、理性对待阅读,看作者的逻辑是否混乱,语义是否有误,而不是全盘接受作者所写的内容,要敢于质疑作者的观点、论点是否有误。
从16世纪到20世纪探讨过阅读对于思维习惯的影响的学者,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阅读过程能促进理性思维,铅字那种有序排列的、具有逻辑命题的特点,能够培养沃尔特·翁所说的:“对于知识的分析管理能力”。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地思考,把铅字排列的一章章内容用你的逻辑思维把它串连起来,对于书中的内容,我们不断地分析作者想表达什么,写这些内容出自什么原因,为什么这样写……在不断地分析中,我们的思维能力得以提升。
在18世纪,教派之间的纷争都是通过论述严谨的说理进行的,19世纪,则利用建立大学来作为解决矛盾的应急手段,先后成立了哈佛、耶鲁大学,重视知识的程度让其他教派纷纷效仿,成立了不少知名大学。其中最为著名的当属哈佛、耶鲁——世界排名一的两所顶尖大学,为社会培养出了大量在各行业的精英人士,更好地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美国的报纸广告在某种程度上是印刷术统治下的思想日渐衰落的象征,在报纸不足以吸引读者时,销售量下降,刊登广告能收取费用,也能吸引读者的眼光,大概就是报纸开始刊登广告的原因吧。
19世纪90年代,语境遭到了彻底摧毁,首先是因为插图和照片的大量侵入,后来是因为无主题语言的使用。直到现在,语境已经被完全破坏掉,例如伊莱克斯冰箱广告词:众里寻他千百度,想要几度就几度,完全篡改了诗句,原句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广告商为了博眼球,把一些经典诗句、成语改成广告词的例子已是常态。破坏了语境,写错别字的几率也在上升,我记得小学时,有次是考“依依不舍”这个成语,我看到过服装店的名字是“衣衣不舍”,误以为是对的,就照本画葫芦写在试卷上了,老师打了个❌,我当时还觉得还很委屈:怎么打叉呢,明明是对的,我是看了服装店的才写的。后来,跑去问老师,才知道:广告词很多都是错误汉字的。
可见,广告词大量的错别字会使年幼学生无法正确辨认汉字的正误,也是铅字衰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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