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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三个诗人

小说|三个诗人

作者: 耿氏部落 | 来源:发表于2023-09-10 20:16 被阅读0次

地球人都知道,小镇里有三个诗人。他们经常聚在一起借酒吟诗,做些高雅的事。小镇里的人有一些种田为生,有一些做点小生意,还有一些给镇上的大户做活。大家为了温饱冬夏都在忙碌。

茶余饭后,小镇里的人坐在街角,偶尔会聊起三个诗人。有人竖起大拇指,有人也会流露出不屑的样子。

这三个诗人叫李想,施歌和王冠群。其实这不是他们与生俱来的名字,原来的名字就是和小镇里其他泥腿子一样的贱名字,阿猫阿狗,墩子柱子的,俗得很。当他们三个岁数大了些,有了学问,特别是会写诗了,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自然就走到了一起,组成一个“三雅诗社”。后来就舍弃了从小叫到大的名字,各自另外起了高雅的名字。

这三个名字跟了他们有不少年了,直到成年,直到娶妻生子,直到小镇上一茬茬的老人老去,一茬茬的生意人大富大贵,一茬茬的泥腿子赚下殷实的家业。

李想家里是种地的,老爹老妈60多岁了,每天还要下地去干活。不下地怎么办呢?儿子又不去。早些年儿媳妇是下地的,而且能干,孝顺,只是后来慢慢就变了。开始的时候在家坐吃山空,后来和李想一样,天天出去干自己的“营生”。李想去诗社,他媳妇不知去哪,但是一改往态,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时间长了,李想就觉得头上长了一片绿了,就禁止她出去,可是已经禁止不住了。后来有时她回家的时候拿回些酒肉,甚至银两,李想也就成为一个半盲人,睁一只眼瞎一只眼,随她去吧。这样反而相安无事,媳妇再也不反对李想天天去诗社了。

只是这一对老人,能受得了劳作之苦却受不了被人戳脊梁骨的苦,于是搬到深山老林里去住,与世隔绝,与儿隔绝。

李想没了父母和媳妇的约束,算是个自由之身,把家里的几亩地租出去,每天要么在家读书,要么去诗社。去诗社的时候有时带些酒菜,坐等另外两个好友到来。

所谓诗社,是小镇后面不远的一处废弃的破庙。简单收拾一下,把供桌修钉一下,搬到空地上就是他们饮酒唱诗的“雅桌”。

这天一早,李想媳妇擦脂抹粉后,扔给他五钱银子就出门了。李想看着她一扭一扭的大屁股,往地上狠狠啐了一口,心想,昨晚我咋没把你咬下块肉来,转念又乐了,抓起银子,藏了一半,带了一半出门去,绕到酒坊打了二斤贱酒,又拐去一个小市场,狠狠心称了二斤贱熟肉,最后转身往小镇后面的诗社走去。

吟诗作对需要酒,饮酒又需要菜,自从三雅诗社成立以后,三个诗人常常聚在一起,轮流做东。李想是最穷的那个,轮到他做东的时候,只能置办些便宜酒菜,这次可是要扬眉吐气一回。看着手里拎的酒肉,高声吟诵: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正是大好清晨,暖暖的阳光匀洒在树梢,微风的小手弹动着树叶。匆忙的路人被他的吟诵声吸引,都把目光齐齐地放在李想的身上。

李想今天高兴。他来到诗社,看到地上一片狼藉,就有了收拾的欲望。他把地上他们三个造下的垃圾清理掉,又用一个破瓦盆到不远的河边打来清水,把满是污垢的桌子洗了两遍。这才摆上酒肉,还有三个酒盏,三双竹筷。

他们两个还没有来,但是李想诗性大发,在墙上寻了一个角落,欣然提笔涂鸦。那墙写满了诗句和他们三个的名字。

酒肉香盈社

诗才溢箩筐

捻须一撮短

挥笔百句长

琴歌唱月夜

蚊虫伺瓮窗

他人皆笑我

我自墨中狂

李想修修改改,终于做出了一首诗,书于墙上,然后又读了两遍,甚是满意。

王冠群来了,最后来的是施歌。施歌一反常态,今天来得很晚。本来王冠群经常是来得最晚的,因为王冠群刚刚20多岁,还是个比较喜欢睡觉的年轻人。

施歌一来到就坐在凳子上唉声叹气,不等另外两个人询问原因,自己就说,这个臭婆娘要不得了,三天两头的跟我争吵。我还没打她三两下的,就跑回娘家去了!我每次威胁她说写休书,她居然说随便,一点儿都不害怕。原来,今天早晨起来,施歌吃完早饭要到诗社来,婆娘却让他去和她一起卖馒头。因为这事两人意见不合,便争吵起来,施歌动手打了婆娘两巴掌,婆娘捂着脸扔下了起早蒸下的几锅馒头回娘家去了。

李想叹了口气,摇摇头,非常无奈,王冠群也低下了头,似乎在沉思。至于施哥和他婆娘的矛盾,两个人早都知道。原来,施歌的婆娘是卖馒头的,一开始的那几年两口子起早贪黑蒸馒头卖馒头,同心同德,维持温饱还是可以的。后来施歌加入了三雅诗社,受李想的影响,对自家的生意渐渐了无兴趣,帮婆娘的忙也少了。至于后来,基本上就是油瓶倒了不扶,所以婆娘和施歌争吵不断,现在又闹着要休书,真是叫人头疼。

王冠群来了以后,李想指给他看刚作于墙上的一首诗,两个人讨论了半天。李想准备诗歌来之后再炫耀一番,可是诗歌没精打采的,自己也受了影响,王冠群也兴致不高,于是三个人坐在桌前闷头不语。

李想每人满上一杯酒,又把买的熟肉打开牛皮纸包推到诗歌面前。李想说,今朝有酒今朝醉,莫管明朝是与非,我们读书人的事,俗人怎么能懂啊?

李想举起酒杯,要和二人碰一下,可是诗歌和王冠军都没有动。李想举了半天,无奈便把酒杯放下。

最后王冠群打破了沉默,他首先结结巴巴地说,我爹已经托了好几个媒婆给我说一房媳妇儿,可是媒婆在镇子里走了好几圈儿去了五六户人家都没有说成。回来告诉我爹,说要我先有个营生再说。我知道,我王冠群徒有个好名字,却是一不会种地,二不会做生意,三是给人扛活吃不了苦,四是官家也寻不到个差事。我爹都说好几次了,我以后要是再来三雅诗社就打折我的腿。

最后不欢而散。

从打这以后很长时间,三个诗人都没有到诗社来李想觉得寂寞得很,就想着晚上约好第二天去登高,带上笔墨纸砚,组织一个小型的诗赛,做点高雅的事。

李想先去了施歌的家里,敲了半天的门也没人答应。推开门走进去,只见施歌喝得伶仃大醉,躺在地上。李想上前想把他拉起来。拉也不起,摇起也不睁眼,不过嘴里喃喃不清地说,一个人,过,也挺好,挺好。

李想又去了王冠群的家里,敲开门王冠群80岁的老母亲正在厨房里准备晚饭,烟雾呛得她连声咳嗽。看到来的是李想,老太太说,冠群去地里还没回来。这几天冠群这孩子已经不再看书写诗了。顿了一下又说,诗那东西又不当饭吃!然后就当李想是空气,自己忙着往灶里填柴,忙着吹火,忙着咳嗽。

李想讪讪地往外走。忽然听老太太的声音从背后抛过来直砸入他的双耳,李先生,让冠群过一家子人家吧!

李想蔫头耷脑地走在小镇的大街上。火红的太阳刚刚落幕,美丽的彩霞把整个小镇都荫护在她的怀里。只是理想感受不到这份温暖。何处而归的人,做了一天买卖推着货车挑着货担的人,出门给大户做活的人,他们脚步匆匆但脸上却展现了踏实的笑容,他们和李想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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