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学习法,比如学了什么,然后就奖励看一部电影。
说实话,我倒是希望这种方法有用,但实际上我发现它作用真的很有限。
它存在一个致命的bug,你既是裁判,你又是运动员,你是很容易监守自盗的。
你可以设置小奖励激励自己,但其实你也可以完全不去做任务而领取奖励,这不是闹着玩吗?
你到公司里,得是你必须完成了什么工作、完成相应的业绩,你才能领取工资,若是说,钱就摆在办工桌上,不需要老板同意,自己想拿就拿,哪里还有那么多人还愿意多此一举的去工作?
所以,这个方法想要得到完美执行,执行方法的主体必须分裂成两个角色,一个扮演公正不阿铁面无私能拒绝贿赂的裁判,另一个扮演运动员;除非你能够真正的做到“不学会什么就坚决不看电影”,否则,这个方法的致命bug就会永远存在。
另外还得指出,其实这种外在激励,对一些机械行动才比较有效果,比如嗑瓜子,比如搬砖(真正意义上的),就是这类几乎不需要什么脑子的工作,激励效果最好。
相反,对于一些需要脑子的活动,激励效果十分有限,你说写完一篇文章就给自己去看电影?呵,那我电影宁愿不看,或者是,呵,我就打开电脑看了,怎么着吧?!
而且其实这里还隐含了一个逻辑:我现在做的事情是令人难受的,是不得不完成的事情。而作为奖励的事情,是放纵的,是不好的,是有限的。
这就让人更加难以从做事的时候得到快感,享受做事的过程。
所以我是不怎么采用这种方法的。
话又说回来,那些需要脑子的工作,比如写作,其实完成写作本身就是最好的奖励,那就是完成高难度任务的一种成就感,完成越难的事情满足感就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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