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选择读一个故事,最初的原因是看它是否有趣,那怎样才算有趣?怎样才能写出有趣的故事?
其实,故事的趣味层次可分三层。我们可针对这三个层次适当调整故事的写法。
第一层,感官上的有趣
这种趣味是最基本 最原始的。比如《故事会》里的故事,主题一般比较新奇,与现实生活有一定距离,大多走猎奇惊险的路线。
第二层,审美上的有趣
比如刘震云的《一地鸡毛》就比《手机》要有趣得多。《手机》只有感官意义上的有趣,而《一地鸡毛》不仅有感官意义上的有趣,更有审美意义上的有趣。
在《一地鸡毛》中,小林起初是一个开朗的、有抱负的大学生,可是毕业后,却掉到了鸡毛蒜皮的小事中,比如托熟人让孩子上学、和老婆吵架、在单位被排挤……
这些小事慢慢使小林丧失了人性美,他变得像物体一样生硬、没有激情。
这其实体现了刘震云对人的“逆成长”的思索,他认为我们表面上是在成长、进步,其实是在倒退,我们变得不像自己,每天重复做着没有意义的事情,不断地被消耗。
这篇小说让读者思考,当我们认为自己长大了、变得越来越好的时候,是不是真的变好了。如果我们的生活在不断地消耗自己,那我们这样生活的意义何在?
这就是审美意义上的有趣,是触及心灵的有趣。现实世界只提供了表层视角,作者要引导读者找到一个切入点,让他们重新发现和重视内心世界。帮读者发现内心世界后,作品才算达到了审美意义上的有趣。
第三层,文学意义上的有趣
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中写道:“小说的成功端赖于它自身的敏感度,而不在于它选材的成功。”
敏感度三个字,说出了文学意义上有趣的精髓。我们在讲述故事时,要让读者感觉到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让读者有画面感。
要做到这些,我们就要有感性敏锐的外在表达。说到外在表达,第一个需要注意的是语言。第二个是结构方式。
对故事来说,有趣是吸引读者很重要的原因。我们在刚开始写作的时候,常常会追求感官上的有趣,希望主题新奇,情节夸张。
但我们更要意识到,审美和文学意义上的有趣更重要,它能让有趣由肤浅变得深刻,能领读者向往真善美,而且这种有趣会帮我们形成自己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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