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莫偶然
流传的故事里大多有迷人角色。
执恋一朵玫瑰的小王子,远望对岸灯火的盖茨比,以及这本书里的人。
一个角色是一个故事,故事总围绕角色展开。
巴里科的文字优美轻盈,上一次有这样的体验是读卡尔维诺。好的笔者是手法巧妙的魔术师,将故事不急不缓地展开,表达举重若轻,如梦如幻,让人怀疑是否真实。人心所渴盼造就了梦,白天不能说,夜晚重新入梦的是比现实更真切的执念。
瑞先生的火车对于不曾想象火车的人是梦。
乘上这轰鸣着奔跑的钢铁,窗外景色以无法想象的速度后退,那是比最好的马儿还要快的怪物,心中满是恐惧。
“在火车上,为了拯救自己,他们读书……火车的速度和被照亮的书的平稳,内部世界永远闪光的多样性,阅读的眼睛凝固的小世界,像轰鸣声中的一个安静的核心”
阅读被赋予了独特含义,成为内部与外部世界的桥梁,造梦来抵御现实。
“—— 一九零零,你去过巴黎吗?
—— 没有。
—— 那……
——其实,去过。”
他在船上窥视别人的梦境,他倾听与解读的天赋让别人的梦境变属于自己。
电影中一九零零因为一个姑娘走下甲板,爱情可以作一切合理或荒谬的理由,即使读原著也一直想起蒂姆罗斯那双忧郁的眼睛,这是影像的魔力;文字的意义在于给你找寻答案的契机,却不给予直接对应的答案,而答案并不唯一。
至死不曾改变的人怎会因为一句话动心?
他说他想在陆地上看看海,他见到的海都在海上。
每个琴键的位置,船头到船尾的长度,他完整的二十七年足够在这个世界游刃有余,游轮来去人们唇齿间日渐清晰的巴黎大街小巷,而真正的巴黎如同车窗外呼啸而过的景致,是场不停的幻梦。
为什么要写作?
因为可以造梦。
比如在火车站等到一艘即将启程的船。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