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利他的外部影响因素
【按:分两次登出2018年在《南开学报》第四期的文章“生于苦难的利他:概念,分类和影响因素”中的第三节,并做了节选,在体例上也有所调整,去掉各种参考文献。如果通过苦难反思能产生更为广泛的利他,恐怕就是最高级的和最有价值的认知和行为。】
个体内部的认知和情感因素构成了生于苦难的利他的基本动机过程,同时,外部因素也会对动机过程的形成产生干预作用,这些外部因素包括:情境因素,如过去曾遭受的苦难强度、恢复时间,助人者被需要帮助时的物理环境、事件的紧急程度;受助者因素,如基于“共同命运”产生的受助者的群体身份;环境因素,如受难者所处的社会文化和社会规范、有无得到家人和同伴的情感支持、身边有无利他榜样,受难者认为苦难后政府的应对方式是否妥当等。然而,外部因素并不是单一作用的,而是需要借助对受难者的内部因素产生影响而间接发挥作用。受难者在其生活的社会环境中,通过与外界的接触,获取外部信息,不断学习、不断强化,形成较为稳定的具有利他倾向的认知、情绪、人格和能力,并最终外化为行为方式。
1.情境因素
苦难事件的程度和时间可能对受难者的认知和情绪状态产生影响。人们过去曾遭受的苦难类型、影响范围和创伤程度都是不同的,同一苦难事件对不同受难者的影响程度也是不同的。程度过于严重的苦难事件对于受难者是毁灭性力量,会过度消耗“创伤后成长”赖以发生的心理资源,失去对他人生活事件的注意力;程度过于轻微的苦难事件则不足以对受难者的原有观念、思维模式等产生震撼性的影响,难以激活其利他动机;只有当苦难事件是中等严重程度时,当事人才更可能产生“创伤后成长”,关注到他人的需求并产生共情。此外,苦难后的恢复和成长还需要时间,Zoellner和Maercker认为, 在苦难事件发生后,随着时间的逐渐流逝,创伤后成长的积极面才能慢慢显现出来。因此,对受难者的关注并不应随着苦难事件的结束而结束,经历过苦难的受难者作为潜在的助人者,经过相对长时间的心理恢复会更有利于鼓励和引导其表现出利他行为。
此外,天气、噪音、城市规模等物理环境也会对利他行为产生影响。与阴暗的天气相比,气温适中、阳光明媚的天气条件下,人们更愿意帮助他人;噪声会减少人们的助人意愿。Levine认为城市规模越小,人口密度越小时,人们的助人行为越多。当然,以上与利他相关的物理环境因素并不特定针对经历过苦难的人,但却可以作为能够被控制的干预因素,更好地激发受难者的利他意愿。
2.受助者的群体身份
受助者的群体身份是导致利他行为水平不同的重要因素之一,影响着助人者选择帮助内群体成员还是外群体成员,帮助与自己苦难经历相似的人还是经历不同的人。人们往往会因国家、民族、种族、宗教信仰、阶层、职业甚至姓氏等要素与自己的相似性,将另一个体或群体感知为内群体或外群体。社会分类理论预测,内群体成员更易获得帮助。助人者更倾向于帮助与自己有着“共同命运”(Common Fate)的受助者,也就是说,与助人者受难经历(或预期)相同或苦难事件类型相同时,更容易被感知为内群体,更有可能获得帮助。
虽然受助者的群体身份客观存在,但经历的相似性依赖于助人者的主观解读,这种解读水平是可以被干预的。为了使利他行为产生得更多,有必要令助人者增加其他维度的相似性感知,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同病相怜,同忧相救”也表明了对相似性的感知在利他行为中的重要性,汶川地震后很大一部分受灾群众被统一安置在临时的居所,在这种特殊的生存方式中,人们很容易产生“同病相怜”的共情心理,成为促进利他行为发生的动机之一。研究表明,关注苦难的具体细节只属于低层次的解读;如果不关注具体细节的话,其他类型的苦难经历也可以被解读为是与自己相似的“共同命运”。从实践角度看,如果将两个单独的群体合并成一个共同群体,赋予所有群体成员共同的上层群体身份,这种再范畴化有利于产生“相似性”含义。也就是说,将受难者赋予更高的社会身份,扩大助人者对群体成员的认知,从而可以增加利他动机。例如在欧洲某个国家发生自然灾害后,在非受灾国家突出强调欧盟公民这一上级身份而非各自的国家身份的话,则更有利于引导本国人民产生帮助他国人民的意愿。
3.心理支持和利他榜样
在苦难事件后,受难者所感受到的身边人对自己的支持,尤其是与相似事件幸存者的支持关系对创伤后成长有特别重要的促进作用。当身边有信赖的人可以倾诉感受,分享感悟,表达自己的信念,创伤后成长才得以发生发展。相反,在一个缺乏支持的环境中,生于苦难的利他则可能会被抑制。
利他行为的榜样作用作为外部环境因素同样会影响个体的利他行为。对于生于苦难的利他而言,榜样作用主要体现如果受难者在经历过苦难之后曾经接受过他人的帮助,他们就会更加体会到利他能够带来的积极效应,也就更有可能模仿利他榜样而表现出利他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当人们认为自身无力给予回报时,容易将苦难后他人给予的帮助解读为是对自尊的威胁,因此可能会对帮助行为作出消极的反应。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