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偶尔空闲,领导在办公室说起年前发生过的一些琐事。
大约20年前,我们单位的一位男同事在早晨上班的时候遭遇了一起车祸,当场死亡,我那个时候刚刚调到这个单位,跟这位同事并不相熟,但这样的噩耗发生在身边,也让人悲痛。从那个时候起,单位年年都会在年底去看望他的遗属,从未间断,即使我们换了四任老大。
单位年底因为费用问题,决定不再给退休职工和两位遗属送温暖了。我们还在办公室说起,同事的孩子都长大工作了,可以自食其力了,同事的媳妇改嫁了,怎么说呢,也不算是遗属了。另一位遗属非常通情达理,说单位已经对他们很好了,真的不用再过去看望了。而就是这位已经改嫁的遗属打听到了我们老大的电话,直接找了老大,说就这么点念想了,每年的这次看望是对她去世老公的一次怀念等等,总之就是要求单位继续去看望她。老大也无法拒绝,于是安排我们领导拿了海鲜、米、面等上门去了。
听了以后,有些五味杂陈,到底该不该继续探望呢?不看望道理上是讲得通的,但我们终归是个人情社会。领导冒出了一句,看到去世老公以前的同事何尝不是一种折磨,提醒她斯人已逝。不知道这位遗属真正的心理是什么,我们这里算是经济比较好的地区,过得再差也不会指望一年都头的这点东西过日子。难道真是一种变相的纪念?
千人千面,我们无法洞见别人的内心。但爱哭的孩子有糖吃却是真理,至少我们领导决定以后年年去看望她,虽然多少有些无奈,领导还说他还有三年退休,等他退休了,单位的老人不多了,谁还能继续记得这个事情?而没有打电话的那位遗属自然也就不用再去了。
到底应不应该是不重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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