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百态,见怪不怪。老板套路深,不要太天真。
企业对员工实施各种罚款的理由各种各样,花样百出:迟到扣钱、请假扣钱、业绩不达标扣钱……少则几十,多则几百,有苦不敢言,只能默默忍受,深在职场的人儿心中自知!
企业可否对员工进行罚款?
一、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并在工资中予以扣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企业引用该法条处罚员工是否合法?需要具备:
1.确实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2.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损失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
3.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有效。
4.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月工资的80%,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进行经济性处罚。
经济性处罚是对财产权的剥夺,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进行经济性处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犯有严重错误的情形时,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该条例已于2008年1月15日被废止。针对私营企业则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进行经济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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