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窥自己的心,而后发觉一切的奇迹都在于你自己。”——培根
作者丨谢丹儒
摄影丨黄吟卿思
1.
时至今日,依旧还有朋友见到我便会提起我的父亲,动辄就说我和父亲怎么怎么像。这曾经给我造成过不小的困扰,那种感觉就像是在说我在模仿谁,而不是真实的我。所以,可以想象在那个时候,我的自我会给我带来多大的困扰。我不知道别人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时会不会和我一样,就我所知道的,我也曾说过类似的话,至于是否因此伤害到他人我却是不怎么深有体会。
在小时候,像父亲这件事在我看来是一种荣誉,一种称赞。因为,好像这么说来我真的长大了,或大可以直接证明我确实是亲生的。要知道,在一个闭塞的小镇要是有人说谁长得像隔壁老王,是很有可能爆发“战争”的。尤其是自古以来,“名利”往往是“名”排在前面。无疑,名声是大家对某人的认可,也是人们的立足之根本。否则,人与人之间又该怎么区分呢?自己对于自己又该怎么建立自我认知呢?何况,在生存面前每个人本就自顾不暇,谁又真的会花很多的心思去了解真实的你究竟是怎样的。不过,怎么说呢?总言之,虽然名声更多的来源于世人的刻板印象,且未必准确,但是谁又不希望自己能够获得大家的认可呢?
只是,不知道后来为什么我竟慢慢意识到原来像一个人也未必是好事。我将此理解为,这是自我的反抗和叛逆。那是渴望与众不同的自我个性的觉醒,且这种觉醒往往在少年时便爆发了。我尝试着探究其中的真谛,试想可能是在那时我已经上学,需要接受融入群体的不可逆的事实。有群体,自然就会更加清晰每一个个体之间的距离了,这是竞争,更是个性之争。在群体中如此渴望个性和独特,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了。于是,像谁就成了一个梦魇般的噩梦,好像自己真的活成了别人,且在别人眼中自己是没有个性的。就是基于这样的认知,逐渐的我竟将此理解为原生家庭之罪。
2.
当然,原生家庭之罪还不仅仅于此。就在前几年,我还依旧时常听到类似的观念,说什么从小缺爱,所以长大后就会不断的想着弥补这份缺憾。曾经对于这个观念我也信誓旦旦,并认定确实如此。于是,一个更大的梦魇时常左右着我,我渴望摆脱,然而梦魇却如影随形,我越是想摆脱,观察得越是仔细,就越是坚信不疑。
仔细想想,并不难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尤其是周围的那些人和自己能够聚在一起,很大程度上不就是因为有着某些相似之处吗?而我们的比较又往往源于此。这是为何呢?也不难理解,就像人们所理解的那般,当你面对一个各方面远超于你的人,你是不会想着与之比较的,只有旗鼓相当的人,比较才能更加的使自己找到或多或少的存在感。至于各方面远超自己的人,那会是目标,是偶像,是崇拜,唯独不会想着去和他比较。因为,如果这样去比较,除了带来挫败感之外,更多的则是自不量力的表现了。
所以,我想聪明的你一定也发现了,所谓的原生家庭之罪,并非真的是什么罪,更多的不过是找错了参照物,也是在别人的地图上寻找自己的方向,这是错误的方式方法。虽然,或多或少从家庭中确实能够找到些许关于自我的部分,可是,这是从几乎所有人身上都能找到的啊。因为说到底,我们本身就是同类,人与人之间差别本就没那么大。若是因为比较,便认定这就是原生家庭之罪,这不是偏见又是什么呢?
3.
曾听闻这样一个故事,是关于一位年轻小提琴家的故事。我相信有不少人也曾有过类似的疑惑:“为何我们要走自己的路,而不应过多被他人的建议左右?”这个故事中这位小提琴家同样有这样的疑惑,她对自己能否演奏小提琴的才能心存疑虑,不知道自己有朝一日能否实现成为艺术大师的宏伟目标,为此她心事重重。一次,她有幸与一位大师级的小提琴家相遇,年轻的姑娘问:“您是否愿意听我演奏一曲,然后告诉我,我有没有成为艺术大师的才能?”大师回应道:“如果我听了你的演奏,然后告诉你你不具备这项才能,你会怎么做?”姑娘回答:“我非常看重您的评价,因此我不会再表演。”大师说:“如果你会因为我所说的而放弃,那么你显然不具备成为艺术大师所需的条件。”
故事相对简单,然而答案却令人深思。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都曾因别人给出的评价而左右为难。有些是我们尊敬的人,有些是熟悉我们的朋友,还有些则可能是无关紧要的人。而我们又是那样的渴望获得尊重,自然会因为别人的评价而想着讨好别人,或采纳他们的意见以示尊重。可是,说到底,这究竟是我们的事儿啊!别人既不可能一直关注着我们,我们也未必能够尽如人意,全然的接受别人的建议,或百分百做到别人所希望的那样。
这样的困境,我也曾遭遇过,尤其是自写作以来。自写作以来,面对的批评、批判、建议,自是数不胜数;再加上关于写作的书籍,他们的有理有据,或多或少也曾让我对自己写作的才能深感不安;再就是看别人的作品了,尤其是那些早已如雷贯耳的杰作,自信心自然备受打击。所以说,写作这件事若非我坚持下来,从别人的声音中我几乎早已偃旗息鼓,溃不成军。回到“原生家庭之罪”这个话题,所谓“像”也好,所谓遭受的“迫害”也罢,其实质而言,更关键的难道不是在于我们怎么看待自己吗?
4.
从某个角度而言,“原生家庭”不过是我们因懒惰而推脱出来的一个借口,一个挡箭牌而已。自独立以来,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主见才对。若将此认定一切的因仅仅是“原生家庭”,且矛盾如此之深,如此之顽固,那多少人该因此放弃,甚至自暴自弃!若真如我们所认定的那般,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的个性,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这又该如何解释呢?何况,就算“原生家庭”确实是这一切的因,那么就该问了,我们所想要的结果难道仅仅就在于一个原因,一个借口,一个挡箭牌?即使是这样的因,我想每个人也应该会有自己的追求吧?
从失败和成功的角度而言,失败的原因有很多,成功的因素也是如此。可是,如果我们一直深陷于怎么弥补失败,或是一直深陷于为什么失败,即使明白了又如何呢?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避免了重蹈覆辙罢了。可事实就是,过去的已然过去,我们既没办法回到过去,也无法对过去的遗憾做任何的修补。因为,我们说到底活在此间而非别处。我们应该想的是如何成功,这才符合我们对目的、意义、理想的追逐,不是吗?原生家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我们一味的陷入了“原生家庭之罪”的思维误区,可能这确实是我们难以摆脱的因素,这其中包含家庭环境、天赋、基因等等各类条件各类因素的集合。可是,如果仅仅只是知道了为什么,便以为可以改变命运,或就此认定知道了原因必然能从原因中找到突破口,从而有更好的出路。这就错了,大错特错。
5.
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我们都混淆了解决问题和发现问题的思路差异。很多人都想着知道了问题所在,那么事情的解决方案也就自然而然出现了。事实上,如果将解决问题和发现问题比作上下游,发现问题是居于解决问题的上游。简言之,你能解决问题,并不代表你能发现问题,反之亦然。也就是说,你不能用发现问题的思路套用在解决问题上。本质上,你是先发现问题,然后才需要探索答案的,就像知道了因,可结果已然成为事实,你需要做的应该是在这个事实的基础上再付诸行动和改变才对啊。
说到底,这也是思维惯性。一直以来,我们认定:“一旦我们认识到这些事实,我们就会认为背后一定有某种原因。”然后,我们便会沿着这个思路一路下滑。可是,这个论证并没有说充足理由在逻辑上无懈可击,它只表明我们通常的行为就好像承认了某种类似原则的正确性。从学术的角度而言,这是基于证据的经验论证,而不是先验正确的论证。其中具体缘由就不得不提到哲学提及的“形而上学”了。
用《大图景》中的话说,那就是:“形而上学原则是诱人的捷径,而并非可靠的向导。事物看起来因为某种原因才发生,这有着充分的原因——但也有理由说明这不是基础性的原则。”“原生家庭之罪”一说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一边怀疑着,一边对比着,从对比中得到验证,便认定就是如此。可事实却是,我们放大了自己的偏见,同时也在以一种“有罪推论”进行审视整个“证据链”,事实却是自己的方向错了,还将此错误推脱给“原生家庭”。原生家庭是无罪的,真正影响并改变我们的是我们的注意力以及行动指向。就像此刻,我们追溯过往自然是有迹可循,可是难道我们就能说未来也是如此?只会如此重蹈覆辙,一再重复吗?过去不代表未来,这样简单的道理我们应该都懂才对啊!而原生家庭之罪,有何罪呢?欲加之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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