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国家,接受社会福利是一项权利,如果一个人的收入低于法定的“穷人标准”,那他就有权利让别人养活他。
因为我穷,你得救济我,主要手段就是政府发钱,慢慢就形成了一种观念。
而我们中国人不这样认为,社会福利是国家对公民的责任。
比如从古至今,一旦遇到水旱灾荒,国家要承担起救灾的任务。从这两年的一些现象应该也能观察出来。
如果一个人实在有困难,政府,亲朋都有责任帮一把,福利的目的在于解决具体的困难,而不是为了满足某种权利,中国人是“救急不救穷”的。
所以,如果因为你是个人主观原因,不愿意劳动,再穷也没人管你,就像村里所谓的“二流子”,典型代表就是王满银,大家不仅不会管他,还会在道德上鄙视和谴责他,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会进行道德教化,思想脱贫才是最重要的。
因为资源有限,当然要优先选取那些最该帮,最值得帮的对象。所以,在中国,社会福利不会导致“养懒汉”的结果。同时,社会的认同感还比较高。
罗胖的《罗辑思维》某篇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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