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击阅读「知识管理」方面的主题时,忽然就回想到了《黑客与画家》中「总是选择较难的那个」。
选择公司要解决什么问题应该以问题的难度作为指引,而且此后的各种决策都应该以此为原则。Viaweb的一个经验法则就是“更上一层楼”。假定你是一个手脚敏捷的小男孩,身后有一条壮硕的大狗正在追你。你跑到楼梯口,这时应该上楼还是下楼?我觉得应该上楼。如果下楼的话,大狗可能跑得跟你一样快。上楼的话,大狗的庞大身躯就将成为劣势。不错,跑上楼你会比较吃力,但是大狗会感到更吃力。
假定软件有两个候选的新功能,它们创造的商业价值完全相同,那么我们总是选择较困难的那个功能。不是因为这个功能能带来更多的收入,而是因为它比较难。我们很乐于迫使那些又大又慢的竞争对手跟着我们一起走进沼泽地。创业公司就像游击队一样,喜欢选择不易生存的深山老林作为根据地,政府的正规军无法追到那种地方。
这算是一个反常识的做法,因为故意选择较难的选项通常意味着自己在「加戏」。可从创业公司的角度来看,这条经验法则其实无可厚非。大多数人看得见的方向、想得到的路子对一个初创公司来说,往往不是什么好事儿,可能意味着红海。反其道而行之,仔细研究「大多数人的方向」的补集,走一条大家并不愿意走的难路,可能更容易打出一片生机。
并且,通过这种天然存在的「难路」,可以让其他竞争对手或大公司望而却步,从而形成自己的「进入壁垒」。
进一步分析这个经验法则生效的条件与原理。
仅仅「较难」是不够的,还要考虑两个选择的收益是否等价。如果较难的选择与较低的收益是绑定在一起的,那就完全没必要走较难的路。否则就不是反常识而已了,还反理性。
其实两种选择的收益只是个评估结果,得出这个评估结果的场景是比较隐晦的:敌我实力并不均衡,敌强我弱。壮硕的大狗也好,实力雄厚的大公司也好,都处在「强食」的生态位上。
通过这个较难的选择,乐观情况下可以扭转敌我的强弱态势,大公司变为「弱肉」;最差的情况下,敌我双方进入消耗战,但我方消耗更低或忍耐力更好。
所以,「较难的选择」的核心不在「较难」,而在于其他的隐含条件。如果「较难」是对自己而言,竞争对手毫无顾虑,那选择「较难」是在寻短见;如果在同样的「较难」环境下,无法逆转强弱态势、没有消耗战方面的优势,那选择「较难」也是自寻死路;如果「较容易」的选择下,我方具备更大的优势,那选择「较难」也真是反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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