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接了个学姐的征文,情感类鸡汤文。
于是缠着室友听故事找灵感,好不容易有了一点小思路,才写了一半却突然断了思绪。
有了开头没结尾,故事终究还是不够完整。
我总是想写故事。
真实的故事。
有价值并且让人感同身受的故事。
所谓的有价值便是只要他人能从中能收获哪怕一点点也好。
可我却突然一时之间想不起来自己正能量的过往到底有什么。
看了那么多书,脑袋却在这时候格式化了,也是有点糟糕。
花了一晚上的时间看完了部泰剧,里面剪不断理还乱的高中生感情让我有点唏嘘。可是一想到自己单身太久都忘了心动的感觉,似乎是在以五十步笑百步。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我想我都会忘了自己的心动史是有多丧心病狂。
(一)
我从没想过被女生牵手也会心跳加速。
因为年龄相仿又住同一栋楼,从小我便和楼下的表姐玩在一起。
她从不留长发,取了个像男生的名字,玩男生爱玩的运动,也有着像男生一样的性格。
楼顶是我们互相约定的秘密基地,我们喜欢在那里说悄悄话,倾述成长的烦恼,顺便吐槽七大姑八大姨。
那时候《小星星》很火,于是我们便像大人一样为对方扮演知心姐姐的角色。
我们讨论过申请QQ后用的第一个网名,甚至为了能在父母不准出门的时候说上话,还一起买了对讲机躲在被窝隔着一层地板的厚度偷偷说着各自的心事。
那天我们再次偷偷跑上了秘密基地。
阳光很好,微风很暖。
毕竟是春天,一个容易发春的季节。
所以在天台边沿踱步险些摔倒被扶了一把的我,就是这样顺其自然发了春的。
她牵着我走完天台的那短短两分钟,我把自己想象成了八十集电视连续剧女主角,恍惚间都错以为真的把她当作了男主。
心动的感觉就是那一刻从手指蔓延到每个细胞,也是从那时候,起的一身的鸡皮疙瘩到现在都没消掉。
很久之后我跟她提及这段童年的迷之回忆,她一如既往的嘲笑我的白痴和傻气。
(二)
我也从没想过有一天能体会到对一个比我小七岁的小男孩产生心动的感觉。
在不懂事的年纪,亲弟一直都是我的死对头,小时候的他极度擅长惹怒我。
那时候他也确实除了咬人狠毒之外就没有什么别的能拿得出手的优点。
全家跟团去厦门旅游的那个夏天,团里有个小男孩很是乖巧讨喜,因为跟我弟年龄相仿,又是典型“别人家的孩子”,所以迅速成为我关注的对象。
他长着一头的小卷毛,不仅眼睛大,睫毛还特别长,因为皮肤黑,我便愉快的叫他小黑。
一路的车程让我有机会和他坐在一起,和邻座的他聊天搭话无疑是打发时间最好的方式。虽然只是个小学生,我却觉得跟他相处的特别愉快。或许正是因此,才让他和我这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熟络了起来。
我弟在我手臂上重重咬了一口的那个下午,我们在一起参观海洋标本。被咬痛的我刚想发作,一旁的小黑却突然冲了过来,一把推开我弟,斥声问他怎么能这样对我,然后立马转过身拉过我的手臂关切问我痛不痛。
活脱脱一副霸道总裁的样子。
瞬间我就体会到受宠若惊是什么感觉。
当时没有懵逼这个词,如果有的话,一定是用来形容我的。
是的,我懵逼了。同时,我居然还不争气的心动了——对一个比我小七岁的小男孩!
现在猛然醒悟,
原来丧心病狂这种病我一直都有。
就像卷笔器用久了会不锋利,闯关游戏越玩到后面越难一样,心动的强度超过一定的次数后也会变得越来越弱。
以至于现在的我恍惚间会真的忘了心动的感觉。
于是我努力回忆起幼儿园互相啃嘴皮子的小男孩,那年高中的白衬衫和路灯下的初吻。
心动心动。心心念念。
我写不出好的小说和文章,不怪心动。
可是好的小说和文章,都源于心动。
——大雅 2017.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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