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期这几天发小来我这玩,我没给定酒店,直接住在家里。这样我们就能有更多的时间聊天了。从我嫁到异乡,除了亲人,他是来发次数最多了。从小学一年级他转到我们学校,到现在,我们都三十六七岁了,一路走来,就像是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样不可缺少。分享彼此的快乐,分担对方的忧愁。前段时间心情不好,工作和孩子都不让人省心,和他煲电话粥的时候伤心的流泪了,第二天一早他突然出现在公司,说前一天晚上听到我在电话里哭了不放心,连夜坐一点多的火车,早上赶到了我这里.....

小时候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是个腼腆的小男生,城里人,外婆家在我们家后面。他转学过来,他妈妈把他交给我,让我带着他玩,别让其他孩子欺负他。后来,没有其他孩子欺负他, 只有我。一直到初中都是在一个学校,我从来没背过书包。每天早上我还没起床,他就到家里等我,晚上放学再一起回家。她妈妈一周来看他一次,带的好吃的,有大半进了我的肚子。我总是心安理得的享受着他照顾,直到现在,从来没觉的有什么不妥。如果说起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那肯定是要把他算上的。这么多年,已经习惯生活中有他。在物欲横流的今天,能有一个感情这么纯粹男闺蜜,真的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有好友陪伴是开心的,如果这个好友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小伙伴,从几百公里外的家乡来看你,那就更开心了。只是这个家伙花了两天的时间才到我这,因为他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车。牛掰吧,这是个狂热的骑行爱好者。平时回家要开4个小时车我都不太愿意,觉得累,可他全程自行车,这份耐力和毅力让人佩服。儿子更是对装备齐全的他一脸的崇拜。

发小是个很优秀的小学老师,对孩子有天然的亲和力,在这的几天,儿子成了他的跟屁虫。他爱做饭,我正好乐的悠闲。以前在家乡,他那就是个据点,我们几个好朋友三天两头就会过去,我们躺在沙发上聊天,他一个人在忙乎着做菜。这两天买菜做饭全交给了他,我只负责吃。顿顿烧家乡菜,我们喝着酒,吃着家乡菜,聊小时候的趣事,聊老了以后的生活,好久都没这么放松和开心了。今天早饭一吃就准备回去了,心里实在不舍。下午在家里打扫了下卫生。忙完以后泡了杯茶,窝在沙发里看书。儿子去打球了,只有猫咪缩蜷在我脚边陪着我,家里安静极了。连续几天的喧嚣,突然这么安静,心中顿生惆怅......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