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子
(谨以此文囊括所有,一半故事一半真实)
我情窦初开的晚,初二的时候才遇上我的L先生。
L先生是实打实的学霸,我第一次见他是在学校的领奖台上。虽说是个小地方学校的领奖台,可是我这个班级前三名在有生的初中时代里却从来没有机会上去过。
L先生,挺白的。
这是我抬头望向领奖台第一眼能看见他的原因。当然,还有的原因是,他真的很特别。
L先生大我一届,初三的,在这个自尊心爆棚的年纪里站在那个象征荣誉的台上接受全校人 的注视和羡慕,换谁都会不自觉的嘴角上扬,偷偷笑。我看着旁边人举着奖状嘴都憋裂了,可我们L先生愣是面无表情,然后我就觉得这人特别,我能悟出他鄙视众生,尔等皆是幼稚的心里话。
老杨悄悄说:“我觉得这人挺高傲的,不喜欢”。
“高傲好啊,我就喜欢傲的”
没错,我就是喜欢L先生这种虐人的性格。
我后来有意无意的开始在不大的学校寻找这个人。趴阳台上环顾操场找背影,去L先生所在的楼层来来回回的走,又或者是故意制造偶遇从他身旁走过。
我不知道见过L先生多少次,看过L先生打过多少场球,与他擦肩而过多少回。总之,我可以在全校人解散或者是集合的时候迅速找到L先生。
大概是这个年纪里女孩子都有的小心思,以为一直不断的出现在那个人的面前总有一天他会觉得熟悉,然后似曾相识的对你微笑。
可是啊,他会来认识你其实是因为他本来就认识你。
L先生对我的出现毫无意外的无动于衷。
那时候爱看一些矫情巴桑的书,没事儿就摘抄下来,我发现一学期下来L先生根本看不见我的时候我就决定要使出杀手锏了————情书。
年少时候的无畏真是可贵,喜欢一个人就是想要去认识他,也想要他认识我,没想过为什么,就是觉得他像阳光所以想到就会很开心。
写了三封信给L先生,因为圈子小所以兜兜转转托了几层关系转达也不清楚,我还记得第二封是情诗,自己躲着悄悄翻了好多书、改了好多遍、写了好多次,就怕哪儿会做得不好。那个时候我居然就会写情诗了也是有点讶异,我后来想现在之所以常常满嘴情话随时跃然纸上的源头大概就是因为压了太多太多年,存了太多太多,本来想对L先生说的无奈L先生却不愿意听的话。
至于信,我不确定到了他的手上没。反正最终都会是石沉大海。他有一个小女朋友,有齐肩的短发,小巧可爱而且也很优秀。所以我也没有勇气当面给L先生,不管有没有既然结局都已经注定那就索性慢点好了。
我妖娆的性格总是琢磨不透,又想让L先生认识我又害怕L先生认识我。归其所以的原因在于他太优秀了,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
所以只能远观然后做着自以为是的努力。
自以为是真的挺自以为的。自从遇见了L先生之后生活轨道都变了,日常的晒太阳变成了视力的挑战,书桌底处的书也成了睹物思人的替代品。是不是每个有过青春的女孩子都会有一个穿着白T恤在太阳底下打篮球的男孩子?我的情商比较低,来得也晚,不过好在也庆幸他是一个优秀的人。
整个班都知道我喜欢L先生喜欢到无可救药,我也不懂得避讳,因为我始终不明白去喜欢了一个那么优秀的人为什么不能告诉别人要自己偷偷躲着喜欢?如果要偷偷的话是不是他不足以值得让你敞开又或者是让你觉得离他太远。
而我,显然都不是。
我没觉得我会离这个人很远,因为我懂得靠近,然后,等。
那么小就知道这个道理所以现在才会过得特别痛苦吗?越早成熟的人会越痛苦,无知没有利益驱使的时间仅仅短短几年而已,而成熟是活活的剥夺了那段本来就珍贵的日子。所以我说如果爱的话,就早一点说出来。
我不知道L先生有没有对我动过恻隐之心,像山一样,他虐的性格一直没有变过,也许只是在对待我而已。冰冷的人都是对不喜欢的人冰冷,而对于喜欢的人冰冷有时候就显得像撒娇一样。
这座山,我想去探索。
“成长是一场游戏,勇敢的人先开始,不管难过与快乐,不能回头。
成长是一场冒险,勇敢的人先上路,代价是错过风景,不能回头。”
要说初中是这场成长的开始,那么高中是路途。我一直努力想要进去同一所学校,靠近靠近再靠近。 却都失败。
也放弃过。我劝藏在脑子里的小人说小孩儿懂什么儿女情长,都是恰好有夕阳恰好落在树下恰好树下有他恰好穿着白色的衣裳恰好安静恰好长成了你小说里的样子,仅此而已。
真的就是仅此而已?
可是,虚荣且振作吧,L先生凭什么不敢认识你。
从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好多年,期间L先生爽了我无数次约,他依旧冷得一点都不想知道这个疯狂追粉的女孩子到底什么样子,到底是什么性格,到底为什么会这么做。
所以,我想,应该这个女孩子还是不够优秀。
所以,即使遇见也要装作我不认识。
所以,即使坐在一辆车也要当做是路人。
所以,还是不要认识的好。
或许以后的我会喜欢上另外一个人就像当初喜欢上L先生一样,也或许除了L先生,我再也遇不到能让我感受得到心跳的人,我知道,当青春逝去的时候,很多东西都会面目全非,所以我才更加珍惜,也许L先生会是我人生中最大的遗憾,但我始终要感谢,来过我的青春,得到了另外一种方式的成长。
想来也是虚张,人惶惑亦如常何况是字句青苍。
初中想去L先生的高中,高中想去L先生的大学,L先生在我眼中一直很优秀,在一步一摔的追随中明白了什么是靠近,没有人会喜欢上一个不思进取的人,如果最后要求的是相依为命,那就等于是共同放弃。两个人中总要有一个人在不断的往上,在不断的看到新的世界,得到不同的思想,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然后后面有一个人在不断的追寻着前一个人的脚步,如果有一个人不愿意走了,结局要么是分开要么就是一起停下来。
所以,爱情真的是两个人的事。
所以,本来就没有公平而言。
曾经大言不惭的告诉周边陪我一同见证这段历史的人说我最后是一定要和L先生在一起的,曾经执着的把某个地方当做梦想,曾经简单的把某个人当成明星,曾经小心的把某段回忆当成宝贝,那种见到什么都会拐个弯继而就想到另一个在纸上写了无数遍那个名字的感受你还记得吗?
我在成为一个我喜欢的人。
没有和L先生在一起。
L先生也不是我一个人的L先生。
青春总泯灭在籍籍无名的故事中,就像用久的梳子睡久的床,后来会在路上遇见更多更多比开始见到他还要优秀的人却都不会比当初擦肩而过砰砰跳的心来得更具有说服力,如果我相信L先生期待的、想要的、最后都会输给我这个一直陪着你的,那么这个相信值得信吗?
受羁绊的事情有很多,我也会质疑这样的目的是不是纯粹就只是为了变成一个更好的自己,而变成一个更好的自己过程比结果更重要,所以我接受,接受亦步亦趋的追赶。倘若有一天L先生忽然停下来了的话,我想我会不知所措,我希望L先生能带我去到我们其实都想去的地方。
时间并不会真的帮我们解决什么问题,不喜欢的东西就扔掉,讨厌的人就拉黑,不开心的时候就睡一觉,看腻了的照片就删掉,遇见喜欢的人就表白,饿了就去吃最喜欢吃的美食,人生那么短暂哪有时间让你去犹豫。所以我想每个人初恋,大都十分纯情,因为如果喜欢的话,就很简单。
每每被压力折腾得难以呼吸日日夜夜的失眠我都会写一句话给L先生,也给自己。太明白熬夜之后悲伤扩大的蔓延感,所以我写故事,写在路上看见的、在车上听见的、在奔跑中擦肩而过的,可我却总是被故事倒打一耙,然后俯在记忆里,偶尔叹叹气。
L先生是我塑造的一个人,他其实并不完美,可是我愿意爱,所以常常要说出来。因为遇见L先生,所以我去做了很多不敢做的事情,因为遇见L先生,所以才要率性而为。
喜欢的话,就要去努力靠近他,去和他平起平坐,把这也当成一个有光的方向,对执着我很简单,就想有一天能很平常的告诉他说“喜欢你的时候我也在做很酷的事情。”
因为遇见你,所以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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