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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作者: 华商微服 | 来源:发表于2018-06-04 17:36 被阅读0次

    公司逐渐壮大,就会衍生出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分支。但是子公司和分公司却有着极大的不同之处,之前很多人都会将分公司和子公司混为一谈,今天我就来讲讲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一、法律地位不同

      分公司是不具备独立法人主体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一切经营行为应在母公司的授权下进行,行为后果及责任由母公司承担,通常不独立建帐。不能独立对外签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单独对外担保无效。

      子公司是母公司对外控股或参股的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子公司可以独立进行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在法律上的主体地位与母公司一样。只不过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由母公司行使经营管理权并享有股东权利义务。

      二、公司名称不同

      设立的分公司,企业设立的分公司的名称不需预先核准,但其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

      设立的子公司,名称需要预先核准且不受母公司名称的限制。

      三、经营范围不同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就要受制于所属的总公司了,分公司的营业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营业范围。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组织,有自己的法人营业执照,从事何种主业,只需要单独申请即可,因此其经营范围不受限于母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纳税情况不同

      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

      子公司是一个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

      五、设立方式不同

      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

      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

      六、承担债务责任不同

      分公司不仅无独立财产,且在财务上须与总公司统一核算,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总公司必须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清偿责任。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以自身全部财产为其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华商微服小编总结出来的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如果您的公司也想扩大的话但是不知道该开分公司好还是建立子公司好的话请联系华商微服专业顾问,电话:4000-6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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