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售房公摊面积是否应取消?
这个问题存在已久,一直被广泛议论,社会舆论也在不断关注。近期,房地产机构一个征求意见稿,又把这个问题推向热点。有人认为这是利好信号,有人认为这是误读。
我认为,这个问题不是误读,而是问题。理由如下:
一、既然是问题,就要解决,只是时间问题,程序问题。接轨国际通行做法,才能变繁为简,化难为易。
二、扫平房地产开发销售中的不确定因素,灰色地带,才能减少权力寻租,才能更好的维护购房人的权利,才能遏制隐形成本、腐败成本转嫁。
三、羊毛出在羊身上是个伪命题。只要市场规范透明,哪个开发企业敢于逆向操作,就是自取灭亡。
四、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严格的房地产市场监管,能解决存在的一切问题。
五、随着企业征信制度的建立,信誉体系的建设,相信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视之若生命。
总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是社会进步的需要,是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民生的需要。
勇往直前,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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