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条重达4斤的花鲢鱼竟然没有嘴巴
简介——
1月1日,浙江嘉兴。从事贩卖水产生意10年的赵女士去鱼塘收鱼,发现一条重达4斤的花鲢鱼竟然没有嘴巴,但外观、重量和其他鱼没有任何差别。她说,这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很不可思议。
图1点评——
难道是用腮吃东西?但腮是用来过滤的。完全闭合的嘴巴怎么进食?的确不可思议!
看过相关报道,有的人失去双臂,就用脚握笔写字,也是神奇。这条没有嘴巴的花鲢鱼得以茁壮成长,自有其成活的奥妙,只是不为人知罢了。
2、李大妈不堪忍受张大爷语言暴力,结婚40多年后以近亲结婚为由成功离婚
简介——
陕西某地。张大爷和李大妈两小无猜,于1981年7月登记结婚,现子女均已成家。在40多年相处中,张大爷经常对李大妈口出恶言,使李大妈无法忍受。李大妈便于2022年10月向法院起诉,要求宣告其与张大爷的婚姻无效。审理后发现,李大妈的父亲与张大爷的母亲系同胞兄妹,也就是李大妈、张大爷同一个爷爷。既然是表兄妹关系,二人登记结婚违反了法律规定,于是判决二人婚姻无效。
点评——
新中国成立后颁行的第一部法律就是1950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其制定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之前,历时一年半,修订41次,可见人民政府对此非常重视。这部只有8章27条的新中国首部法律,其确立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四大基本原则一直沿用至今。关于禁止结婚事项,明确载明“为直系血亲,或为同胞的兄弟姊妹和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者;其他五代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改革开放后的1980年《婚姻法》第六条 做了适当修订,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1981年登记结婚的张大爷和李大妈比照1980年版《婚姻法》,因为有同一个爷爷,显然属于禁止结婚的对象。也不知道在哪个环节出了纰漏,让他们在同一个屋檐下生儿育女,共同生活了40多年。
40多年过去,当初的满头青丝已经变成皓首老妪,借口亲上加亲的亲情+爱情模式在岁月的风霜中走到了连亲情都荡然无存的地步,一个女子的金色年华就在这无休无止的恶语相向中走向死亡,何其可悲!
3、70岁上海阿姨卖掉房子 一个人开房车7年走了36万里路
简介——
上海。70岁高龄的张阿姨,拒绝婚姻,42岁离开体制并改名,2015年她卖了房产,61岁学车,62岁上路,独自一人踏上游牧式的旅居生活。7年中,仪表盘的里程数显示为182381公里,相当于从上海自驾到拉萨往返22次。
点评——
年轻时不婚不育、中年时逃离体制、老了后卖房游山玩水,张阿姨在人生的每个阶段所做的选择,在当时可能都是属于特立独行的。
不偷不抢,遵纪守法,图一个少有约束、不受羁绊的环境和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无可厚非。
但也不应鼓励和提倡。
4、65岁的王大爷为减轻98岁母亲病痛用平板车兜风
简介——
河南某地农村,几代同堂的一户人家。65岁的王大爷为一家之主,家中尚有98岁老母。接近百岁高龄的老母亲早已是风烛残年,病魔缠身,疼痛难忍,不愿躺在床上,说晃动才感到好受些,王大爷便用自己家的废旧架子车,每天拉着老母亲在村里到处转悠,就是希望通过车子晃动来减轻奶奶的疼痛。
图2点评——
孝感天地,祝老人长命百岁!祝王大爷一家安好!
5、丧偶大爷找老伴被骗十多万对方竟是男的
简介——
江苏某地,有一王大爷,76岁,丧偶多年,但“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不久前,王大爷在晨练中认识了孙某,孙某投其所好,给他介绍了一位同样丧偶的“亲戚”丁某。几次通话后,王大爷便提出结婚,“丁某”表示同意,但提出要2万元“见面礼”,此后又以各种理由借钱,王大爷先后转账十多万元,提及见面对方却总是推脱。眼看鸡飞蛋打,王大爷报警,一查,原来这个“丁某”就孙某假扮的,孙某知道王大爷耳朵不好使,就模仿女声,柔声细语骗他。
点评——
极度热衷、执着于某些事物,在很大程度上都可能变成软肋。
每一个受骗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6、女子订婚后被男友父亲送生男秘籍
简介——
广西某地,姜女士与男友不久前刚刚订婚,准备从家中出发去往深圳打工。临行前,男友父亲往车上扔了一个信封。姜女士还以为里面装的是钱,没想到里面竟是一本所谓的生男秘籍,看到后很惊讶也很无语。
点评——
这个未来的公公脑袋里老旧思想与现代观念杂糅,做法也挺失智、失德的。
7、女子随男友拜年顺手牵羊偷走5万元
简介——
湖北某地。某男子带女友小林回老家过年,顺便认亲戚。大年初三,一同前往男方舅舅郑先生家中拜年,无意间看到郑先生从卧室一个粉色行李箱中拿出现金给孩子们发红包,遂起了盗窃的念头。该女子当天偷走郑先生的钥匙,第二天趁家中没人潜入盗走了行李箱,获得5万元赃款。
点评——
没有进洞房,先进了班房;没有成为家人,反而成为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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