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啊,就在刚刚,我边读书,边在大脑中回忆过去关于自己写日记的事。
突然想到,我在上初中的时候,曾经写过厚厚的一整本日记,后来自己翻的时候觉得矫情,又怕别人看到自己写的这些文字,便一页一页将它撕掉,放到了灶坑里。
那些内容是在姥爷去世后我开始记录的,现在我特别后悔当时焚烧日记的行为。
还有一次撕毁日记是上大学的时候,我写了很多心理活动和有关感情的文字。我同样担心别人看到我的文字,从而产生对我的误解或者产生更加令我害怕的对我内心深处的了解。
于是我选择了一劳永逸,撕掉它,让它永远消失。现在连我自己都无从得知当时具体写下了什么。
原来我这么早就开始喜欢用文字记录自己的日常生活和情绪情感了。只可惜我又将它们亲手销毁。后来为了隐藏自己的这些感情,担心别人知道,竟然不再记日记了。
那时候我愚蠢的头脑可能是这样认为的,如果自己不通过文字记录下来,别人就无从得知我的心理活动。
那个愚蠢的想法使我离文字越来越远,以至于现在我在想记录的时候,却觉得有些困难了。
就像很长时间不用的工具,再想起它,它已经生锈了。
我又想起了这件事。十一二岁的时候,我捡到过一个笔记本,把它拿回家了。我不知道是谁丢的,我也忘记是在哪里捡的了,反正那个笔记本上面只记了几页日记,后边剩下了大本的空白,我拿回家之后不小心被姨夫看见了。
姨夫读了一小段日记的内容,我清晰地记得他是这样读的:“今天,我吃完‘牛’饭……”
当时我愣了一下,然后开始嘻嘻地笑起来,我想这位失主学习肯定特别差,连午饭都写错了,居然写成了‘牛’饭。
姨夫继续读了几句便不再读了。我把日记拿过来,接下来的内容让我非常尴尬。这位日记的主人写自己喜欢上了一个男孩……还写了几句自己的心里感受。
那个男孩的名字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当时我的情绪瞬间就复杂了,我担心姨夫以为这个笔记本的主人是我。他肯定以为我写下了这篇日记,以为我爱上了一个男孩,天哪,我当时真的是有口难辩!
更何况,当时十一二岁的我根本就不会为自己辩解。
我默默地站在那里,心里五味杂陈,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沉默便代表了默认,当时的姨夫一定认为小小的我已经开始早恋了。
而那时的我实际上连“喜欢”的意思是什么,都没有搞清。我又瘦又矮,还晚熟。我想那个失主一定是比我大一些的五六年级的一位小姐姐,真是把我害苦了。
从此我就落下了“怕被别人识破自己内心想法”的病根,至今姨夫都不知道,那本日记不是我的。
等我长大之后就更不会再去解释了,一方面我觉得姨夫可能早已经忘记了,另一方面我已经找不到姨夫了,老姨已经离婚很多年了。
原来一切的行为背后都有原因,我想我之所以“焚书坑儒”,将自己写的日记撕毁,就源于十几年前的那天,一个尴尬的小女孩不知道如何解释,日记不是自己写的。
从此,当真正自己写日记的时候,我也不敢吐露100%的真情实感,甚至那百分之六七十的真情实感,还怕被别人看见,因此都进了我家的土灶台里。
可惜呀,我想,兴许我也是一个从小热爱文字,喜欢舞文弄墨的人呢,结果被自己生生给扼杀了。遗憾!
作者:岛民小事事儿,2015年毕业于燕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在读研究生。主业初中数学教师,副业齐帆齐商学院编辑。两宝妈妈,瑜伽、绘画、跑步爱好者,热爱生活的90后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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