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唐太宗的皇后长孙氏是历史上有名的一位贤德的皇后,她坤厚载物,德合无疆,为后世皇后之楷模。长孙皇后曾编写一本书,名曰《女则》。书中采集古代女子的得失事迹并加以评论。
贞观十年,长孙皇后去世,宫女把这本书送到唐太宗那里。唐太宗看后恸哭,对近臣说:“皇后此书,足可垂于后代。”并下令把它印刷发行。
有些人认为女则的内容与后来的《女诫》等倡导三从四德的书籍相同,事实则不然,明朝仁孝皇后徐氏作品,“以教宫壸”的《内训》白底黑字提到:“有所谓《女宪》、《女则》,皆徒有其名耳。”[1]
所谓《女则》徒有虚名,言下之意就是《女则》名不副实,“女则”不是“女”之“则”。
《旧唐书》很明白地定义了长孙皇后所著《女则》的内容:“撰古妇人善事,勒成十卷,自为之序。”显然长孙皇后的《女则》不是女性的行为规范。[2]
长孙皇后所著的《女则》,至少在永乐年间还存留,只是不符合当时的女性价值观而已。
贞观十年是公元636年,《女则》的印行年代可能就是这一年,也可能稍后一些。这是我国文献资料中提到的最早的刻本。而雕版印刷发明的年代,一定要比《女则》出版的年代更早。
贞观帝后
《旧唐书·长孙皇后传》:后尝撰古妇人善事,勒成十卷,名曰《女则》,自为之序。又著论驳汉明德马皇后,以为不能抑退外戚,令其当朝贵盛,乃戒其龙马水车,此乃开其祸源而防其末事耳。且戒主守者曰:“此吾以自防闲耳。妇人著述无条贯,不欲至尊见之,慎勿言。”
《新唐书·长孙皇后传》:后尝采古妇人事著《女则》十篇,又为论斥汉之马后不能检抑外家,使与政事,乃戒其车马之侈,此谓开本源,恤末事。常诫守者:“吾以自检,故书无条理,勿令至尊见之。”
《资治通鉴第一百九十四卷》 :后尝采自古妇人得失事,为《女则》三十卷,又尝著论驳汉明德马后以不能抑退外亲,使当朝贵盛,徒戒其车如流水马如龙,是开其祸败之源而防其末流也。
《女则要录》卷数有有十卷,[3]二十卷、[4]三十卷等多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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