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功过不容少混,混则人怀惰堕之心;恩仇不可太明,明则人起携贰之志。
长官对于部属的功劳和过失,不可有一点的模糊不清,假如功过不明就会使部下心灰意懒而不肯努力工作;
一个人对于恩惠和仇恨,不可以表现得太鲜明,假如对恩仇太鲜明就容易使部下产生疑心而发生背叛事件。
不论是个人还是国家,对于部属须“恩威并用,赏罚分明”。
如果只赏不罚,就无法使那些坏人改过向善;如果只罚不赏,就无法使那些好人得到鼓励。
如果功过混淆不清,对于好人也不赏,对于坏人也不罚,这就等于没有是非的社会,自然无法鼓舞人的向上心。
因为奖赏等于是使人努力的诱因,一个丧失工作诱因的人,他的工作情绪必然不会高昂。假如是一两个人这样还不要紧,万一整个社会人人都如此,这个社会必然要陷于不进步的停顿状态,所以赏罚是促进整个社会进步的一大动力。
例如汉高祖刘邦平定天下之后,以前帮助他打天下的功臣将相,为了争功甚至于拔剑击柱,因而使刘邦都感到胆战心惊。幸亏王陵等人的建议,经过一番“论功行赏”的程序之后,这些功臣才算平静下来各就本位,而使大汉帝国维持了长达四百年的天下,这也是因“功过分明”而走向成功之路的一个典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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