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 醉八篇 | 来源:发表于2019-09-22 09:56 被阅读0次

    周六回老家,听姐姐说他们村一个年龄才五十一岁的男人在家被活活烧死了。听完来龙去脉,我不仅没有半点惋惜和同情,而且表示痛恨了,恨恨地从内心喊道:活该!

    此人从四十几岁就游手好闲,在家抽烟喝酒,竟让老婆养活自己。生有一男孩,今年二十五岁,尚未成家。

    就在五年前的一个冬天的早晨,老婆早起急着去上班,没想到在路上竟被一辆货车撞死了。这样货车赔偿再加上单位的赔偿,一共获赔九十余万元。因老婆还有母亲健在,从中拿出二十万元供母亲颐养天年,此人净得七十余万元。

    有了钱后,此人愈发张狂了,农村老家也不呆了,到县城租了房子居住,还包养了一个小老婆,连自己的孩子也不顾了。于是狐朋狗友上门骗吃骗喝,也有找上门骗其投资做生意的。就这样,没出五年功夫,那七十多万元竟挥霍一空,包养的小老婆也跑了,竟连一点家产也没置下。于是便又回到了农村老家抽烟喝酒,到最后竟终日不出门,躺在床上抽烟了,一日三餐竟由弟弟送饭上门。用老百姓的话说,真是懒出屎来了。

    前天的一个中午,弟弟照例送上饭来。谁知一进大门,便见北屋里浓烟滚滚往外冒,走近看时,屋里已是火光冲天。赶忙招呼人来灭了火,细看时,那懒虫竟被烧得没了人形,于是当天便送去火化了事。

    只可怜了那早死的老婆,孩子尚未成人,九泉之下怎能瞑目?只可怜了那未成年的孩子,今后该如何面对……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但愿那孩子不再像他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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