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小P的各个微信群就被乐刷给刷屏了。群友们众说纷纭,有说竞争对手搞的,有说是用户举报的。真实还情况不得而知,暂且来围观下。。
日前有信息透露有用户已经对乐刷支付一机多商户的严重违规POS终端提交举报到清算协会,并提供了相应的视频佐证,目前协会方面正在审核中,查实后很有可能被全部停用,因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央行的监管要求。
据了解目前L刷的一机多商户主要通过公众号APP完成商户自选。
此前利用乐刷公司主体的公众号I乐刷进行多商户选择,随后为了逃避监管已经将相应功能迁移到非乐刷公司主体的公众号,但是根据天眼查查询到提供服务的主体联系方式充分证明是L刷方面控制。
「银发【2017】2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强化银行卡受理终端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以后所有安装pos的商户必须提供机器背面照片(含厂家、型号、SN号等信息)进行系统报备,每一台POS终端都将纳入监管,从2017年7月1日起,新增终端或终端信息更改都要根据银发21号文的终端管理办法执行,绑定商户的终端机具序列号必须为真实和厂家系统信息一致,所有收单机构应当严格落实一机一户制。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也曾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卡敏感信息安全管理 防范终端机具改装的倡议书》的通知,通知提到银行卡清算机构应会同收单机构建立健全特约商户信息电子化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相关规定,完整、准确记录特约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并对同一商户在不同收单机构的注册信息进行关联管理,通过对商户信息的交叉比对,关注同一身份申请多个商户的情形,加强对一机多号(一机多商户)的违规行为的排查。
2017年12月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收单机构及其外包服务机构不得通过任何传播媒体、宣传工具或者方式发布销售银行卡受理终端、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或者收款码的广告。 收单机构及其外包服务机构应当围绕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进行真实、合理的广告宣传,准确披露收单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广告内容中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零扣率"、“低扣率"、“费率自由定义"、“商户滚动切换"、“一机多商户"、“ T+ 0 "、 “ D+ 0 ” “即时到账"、“刷单"、“套现"等涉嫌不正当竞争、误导消费者或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文字。
关于此次乐刷事件,甚至有小道消息称,乐刷支付高管确认支付系统存在漏洞,技术人员亲自演示,有图为证。对此,小P表示不掺和,静观其变就好了嘛,等官方判断结果下来吧。
小P声明:
我什么都不知道,文章是转发的,我是临时工。
我就静静看看不说话,不造谣不传谣,不传播没实锤的。且安静关注这件事情的发展吧,毕竟乐刷今天红遍支付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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