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通过法院解决与他人之间的纠纷,但不知道应该带什么材料,这个问题困扰了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年纪大一些的人。
我经常在法院立案庭看到有人跟立案庭法官说要起诉,但却没有带任何材料。遇到这种情况,有的法官会告知当事人需要准备什么,有的法官可能直接告知当事人准备好材料再来。
如果不知道应该带什么,要立一个案件可能需要多次去法院才能通过,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诉讼成本。本文跟大家分享一下,如果当事人没有委托律师,自行去法院立案需要给法官提供什么材料。
1、起诉状
要立案首先需要有起诉状,一份完整的起诉状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
起诉状首部需要列明原被告双方的具体信息,有第三人的,也要在起诉状中列明。原被告或第三人是自然人的,具体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原被告或第三人是法人的,具体信息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联系电话。
起诉状正文需要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起诉状尾部需要明确管辖法院全称,具状人也就是原告签字或盖章,并写明日期。日期最好在法官核实完材料后,根据法官要求写上当天的日期。
2、主体身份材料
自然人如果自己去法院立案,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如果委托公司员工去法院立案,需要授权给该员工,授权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员工的劳动合同(和/或在职证明)、员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部分法院还需要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
如果被告是法人主体,立案时还需要提交被告的工商信息。
3、证据
立案时需要向法院提交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基本证据,比如买卖合同纠纷需要提供买卖合同及交易记录等证据;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供借条或借款合同,或者转账凭证等。
有些案件还需要提供由该法院管辖的证据,如离婚纠纷,原被告双方均不在其户籍所在地居住,原告若向被告现居住地法院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被告在该法院管辖范围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据,这样的证据可以是居住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等。
如果你的案件比较简单,事实不太复杂,你可以自行将上述材料准备好,基本上去一次法院就可以顺利立案了。
有些案件可能比较复杂,需要搜集的证据比较多,且有些证据需要去专门机构调查的,这样的案件最好委托律师代理,因为起诉状的起草、证据的搜集直接关系到该案件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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