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家里添置了升级版的海信LED智能电视,我的烦恼就开始了。
有时候在家想用电视做个投屏,看个足球,总会不自觉犹豫一下,到底要不要开机?因为一开机,智能电视就给你来个20S甚至更长时间的广告。
刚开始,按照提示按返回键,可以取消继续观看。后来,按返回键取消干脆不怎么有效,而且广告时间越来越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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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汽车、首饰、美妆、互联网服务产品等等,都是特别绚丽的色彩和酷炫的音乐,往往超越了一个普通家庭的审美标准。
上网查了查:按业界说法是,“原来卖上万元的智能电视,现在两三千元就买到了。”,所以,“智能电视价格持续走低,一方面是技术迭代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厂商把开机广告收入补贴到了价格中。”(摘自人民日报)
所以,一部分智能电视有开机广告是正常的。
但是,市场上一些价格昂贵的智能电视品牌,确实就没有开机广告。海信电视机并不便宜(不算广告机价位),按说电视本身应该赚钱了,为什么还要硬推广告给用户?难道用户买的不是电视,是个广告机?即便用户买的是个广告机,那么,作为投放点位之一,用户是不是应该和海信谈谈分成?
看来,原来所谓的“厂家把选择权交给了消费者”,可能并没有这么回事。不管你有没有享受到电视的补贴,电视开机广告都是标配。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算不算违法?
其实是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相关解释,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如果电视厂商不明确告知电视开机带有广告,一则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另外按照《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如果开机广告关不掉,则违背了广告法,要处以相应罚款。
症结找到了,违法是违法,违法的惩处力度太轻。罚款的上限是3万元,而广告投放的收入可能百倍于此。这才导致电视厂商根本无视用户的体验,肆无忌惮的根据用户习惯精准投放广告。这还导致了另外一个问题:侵犯用户隐私和骚扰客户。
相信未来,关于智能电视广告骚扰的问题可能会越来越突出。那么如何找到商业模式与用户尊重的平衡点?
首先,电视厂商不要以牺牲用户体验,损害用户价值来换取自己的商业利益。这样,只会导致用户头也不回地走掉。
另外,厂家可以采用更聪明的方式,比如完整浏览一次广告,可以获取一定的返现(饭圈),发放到用户的账户。这样,对于愿意做此交易的用户,也是一种利益的平衡和尊重。
再次,广告一定不是强制推的。要设置一个广告控制开关,如果用户选择不看开机广告,是没有任何理由给客户推送广告的,因为电视属于私人物品,贴广告到用户家里,于情于理都是讲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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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还会成为更多智能家居产品进入家庭,智能家居产品作为一个重要的“私域流量”产品,会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连接产生价值,但并不代表没有底线的连接能够产生价值。如果像海信电视一样,厂商盲目选择变现的途径,我想品牌离失败也就不远了。
一旦客户选择了厌恶和放弃,那将是一个完全得不偿失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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