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权路径的选择
(一)民事方面
盗窃管道燃气行为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盗气者本身是燃气公司客户,与燃气公司存在供用气合同;二是盗气者与燃气公司不存在合同关系。
1.盗气者与燃气公司存在供用气合同关系时的处理
盗气者由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主要依据是《合同法》和《供用气合同》;盗气者的行为同时也构成民事侵权,属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燃气公司可追究其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2.盗气者与燃气公司不存在供用气合同关系的处理
这种类型中,盗气者所承担的民事责任是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是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主要依据是《侵权责任法》。该事件中该餐厅与燃气公司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其行为构成民事上的侵权,燃气公司可追究其侵权责任。
(二)行政方面
如果盗窃管道燃气没有达到触犯刑法的程度,盗气者要被追究行政责任。行政方面可以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9条第2款规定,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盗用燃气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3条规定,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第49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3.当地燃气条例
各地燃气条例对此类行为的处理也有规定,例如,《深圳市燃气条例》第76条规定,偷盗燃气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追究行政责任是对盗窃管道燃气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追究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相对于民事责任而言,有公安局等国家机关介入,处罚力度更大,威慑作用更强。该事件中该餐厅的行为涉嫌违反上述3项行政法规,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
(三)刑事方面
盗窃管道燃气量大,行为恶劣,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可依照《刑法》相关罪名分别定罪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两高司法解释”,结合盗窃管道燃气的常见方式和表现手段,盗窃管道燃气行为主要可能构成以下犯罪:
1.盗窃罪
根据刑法263条盗窃罪规定,盗窃管道燃气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在实施盗窃管道燃气过程中,擅自改装燃气管道设备或者计量器具,危害公共安全,依照刑法第118或119条规定,以破坏依然易爆设备罪定罪处罚(3年以上直至死刑)。同时构成盗窃罪的,以处罚较重的处罚。
3.合同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燃气合同过程中,故意改变用气类别、性质,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224条合同诈骗罪处罚(最高无期徒刑)。
4.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燃气监督检查职务,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277条妨害公务罪处罚(3年以下)。
5.传授犯罪方法罪
向燃气使用人传授盗窃管道燃气方法,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295条传授犯罪方法罪处罚(最高无期)。
6.诈骗罪
以帮助盗窃管道燃气为由,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燃气使用人钱财,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266条诈骗罪处罚(最高无期)。
7.敲诈勒索罪
在帮助盗窃管道燃气后,敲诈勒索燃气使用人的钱财,数额较大的,以敲诈勒索罪处罚(最高10年以上)。
8.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
燃气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盗窃使用燃气,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382条贪污罪(最高死刑)或271条职务侵占罪(5年以上)处罚。
9.抢劫罪
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263条抢劫罪处罚(最高死刑)。
五、完善企业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在处理盗窃管道燃气事件中,许多燃气企业重在追偿气量损失,轻在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重在个案处理,没有形成防范体系及处理机制。盗窃管道燃气危害巨大,应充分认识其危害,发现一例,彻查一例,处理一例,对违法者形成威慑,杜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形成规范化的处理流程。
1.组建专职队伍,明确与行政、司法机关对接的部门,组织员工共同打击管道燃气盗窃行为。经调查了解,有的燃气公司在企业内部设置了专门的部门,并配置了专职打击偷盗气的人员。随着管道燃气盗窃行为的日益猖獗,建议燃气公司加大投入,组建专职队伍,并在企业内部有专门部门与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对接,联合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等力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2.制定业务流程,明确气量损失计算方式,细化调查取证等工作,建立处理管道燃气盗窃事件的专门机制。建议燃气公司尽早建立处理管道燃气盗窃事件的专门机制,明确处理流程,尤其是调查取证、气量损失确定等方面的操作指引,维护燃气公司合法权益。
3.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奖励机制,增加用户对盗窃管道燃气危害性的认识,提高用户法治意识。利用多种媒体加大盗窃管道燃气危害性的宣传,抓住典型案例,严格依法处理,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对偷盗气危害的认识,震慑、遏制违法犯罪行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偷盗气,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燃气企业内部员工,在工作中提高警惕意识,在安全检查、抄表等工作中,核查用气现场,及时发现、举报、查处偷盗气行为,并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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