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本我
本我是由遗传的生物本能和欲望组成的,可以看作是原始驱动力的储存处。它以非理性的方式运作,受冲动支配并追求即时的满足感,不考虑所渴望的行为是否现实可行,是否被社会认可。
本我被快乐原则所支配,这种快乐特别指性、生理和情感快乐。如果每个人的人格都只受本我控制,无节制地寻找满足感,为了能随时实现欲望而不考虑其后果,那么,这个世界定会陷入无法想象的混乱之中。
02.自我
本我产生能量,但如何使用能量则由自我控制。基于现实考虑的自我常常被用于调节本我冲动和超我需求之间的冲突。
自我代表一个人关于生理和社会现实的观点,是他关于行为的原因和结果的理性认识。自我的一部分工作是选择那些能够满足本我冲动的行为,但这些行为同时又不会带来不愿看到的结果。
自我受现实原则支配,这种原则为快乐的需求提供现实的选择。比如,自我会阻止考试作弊的冲动,因为它考虑到因作弊被抓而产生的后果,同时它会用以后更努力学习的行为或者寻求教师同情等方法来代替作弊。
当本我和超我产生矛盾后,自我会进行折中来尽量满足两者的需要。然而,当本我和超我之间压力非常紧张时,自我很难做出最优的折中。
03.超我
超我对于自我的思想和行动起着判断和监察的作用,是一个人的价值观的储存处,包括从社会习得的道德态度。
超我的一部分称为良心,反映着一个人的道德标准。当行为违背这种标准时,良心就会受到内疚感的惩罚。
当儿童开始将父母或者其他成年人的某些社会禁忌作为他价值观的一部分时,超我便逐步发展起来。
超我的另一部分称为理想自我,即一个人想让自己努力成为什么样的人,它反映着一个人在幼年时受到父母赞扬或奖赏的那些行为。
理想自我是一个人的目标和抱负的源泉,当达到这种标准时,个体会为自己感到自豪。
超我和本我之间经常出现矛盾:本我想要做感觉上快乐的事情,而超我则坚持做那些正确的事情。
04.三者相互作用
在人格结构中,本我、自我和超我三者相互交织在一起,构成人格的整体。它们各自代表人格的某一方面:本我是生物本能的我,自我是心理社会的我,超我是道德理想的我。
弗洛伊德主张,这三种心理成分如果保持平衡,就会实现人格的正常发展;三者之间一旦发展失调乃至遭到破坏,就会导致神经症和心理疾病。
弗洛伊德把本我、自我和超我这三种力量描述为既互相独立又互相矛盾的心理过程,它们通过冲突达到一种微妙的平衡。
例如,本我要求愉快的愿望立即得到满足,而这经常会与超我的道德标准发生冲突,本能的冲动会受到自我和超我的控制。
让我们通过下面的举例来说明这三个系统的相互作用:假设你被一位熟悉的异性朋友所吸引,此时你的本我叫喊道:“我想马上得到她(他)!”你的超我严厉地回答道:“不许有这种邪念!”而你的自我则说道:“不能胡来,但我可以有一个追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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