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目前运营商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怎样从管道化、低值化的圈子中走出来,重现往日的辉煌?
首先我想到的是数据----运营商手握几乎最优质的数据,用户的每一次通话、每一次互联网访问都留下了时间、地点、对象、持续时间等关键元数据。由于运营商是用户的网络服务入口,所以她掌握的数据更全面,可以包括该用户在BATJ系所有的访问痕迹,而任一互联网巨头都难以获得用户在其它互联网体系下的应用数据。
其次是个人征信,现在几乎做任何业务,当要进行KYC(确认“你是你”)操作时,都要进行手机短信认证,这其实也是数据层面。
第三是体制上,长久以来,运营商一直以网络基础设施为傲,根据网络能力来确定业务能力。而电信设备的网络能力一直比计算机、互联网体系更复杂、死板,“电信级”服务一方面说明了其稳定、高可靠性,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不易变通”。在用户需求快速变化的时代,运营商的弹性网络服务能力明显跟不上了。例如亚马逊、阿里的云服务,可以实现一键自主开通、随时升级,对应到电信运营商的专线服务,其开通、服务变更的周期至少是以工作日为单位计算的。
在这方面,一个原因是网络能力不够弹性化,即使SDN和NFV的出现,真正实现网络带宽的自助随需调配,还需要一个过程;另一个原因是组织结构与文化,全球的电信运营商普遍是“百年老店”,脱胎于“邮电局”、“电报局”或者“电话局”。拿我国三大运营商来说,几经“政企分开”、“破除垄断”、“混改”之后,它们仍然都是国资委旗下的大型央企,高级官员任命都要经由组织部。在这样浓厚的党政色彩之下,企业的体制和氛围与从市场中拼杀出的互联网企业相差甚远。
不过,这是电信运营商企业的现状,一段时间内不会有大的改观。我们也不难想象,假如腾讯和阿里被收归“国有”之后,企业的竞争力会发生怎样的改变。
同样还可以参照的是电信供应商,在程控电话刚兴起之时,我国的四大电信设备商有“巨大中华”之说,分别对应巨龙、大唐、中兴与华为。时至今日,其企业实力的排序明显应该倒排,最最单纯的民营企业华为,今日成了可以与美国政府叫板的世界巨头企业。而国营份额越大、体制约复杂的企业,发展约缓慢乃至直接从市场消失、例如巨龙。
因此回看国内三大运营商,在互联网生态尚未完备之时,他们可以掐住OTT的脖子----例如腾讯只能通过移动梦网的短信通道来收取服务费。而一旦管道搭建完毕 、支付手段成熟之后,体制更灵活、效率更高、大数据能力更强、服务更全面的OTT们,在运营商提供的食物原材料基础上,为客户烹制出花样百出、美味可口的各式大餐和小吃。我记得当我刚到电信局工作时,曾经参与开发本地的门户网站“珠海视窗”,在互联网内容匮乏的当时,这个网站在本地有很大的影响力,相当于当地为数不多的“主食餐厅”之一。随着全网、地域级ICP的迅速兴起,新浪、搜狐、网易及无数更新、更好的网站就是更美味的大餐和小吃,“珠海视窗”手工作坊式的“主食餐厅”终于退出了市场。
吐槽了这么久,你可能会说了,咱们运营商就是这体制,总不能就坐以待毙了吧?那应该怎么办?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咱们改革开放快速发展的关键。我们可以用行政命令、举全国之力,推动关键领域的急速发展,由此产生的规模效应、重点突破的能力,从目前来看达到了“赶英超美”的效果。那么,如果将OTT视为先进的“英美资本主义”,国有运营商是否有机会,用“举国之力”,在部分领域赶超OTT?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改革开放期间的迅猛发展,也给欧美国家带来巨大的商业利益,相当于“授人以鱼”。通过“市场换技术”,成立了无数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公司,欧美国家不知不觉中完成了“授我以渔”的过程。同样,运营商也要多向OTT学习,包括前期的市场开放和合作,“授人以鱼”。我认为,当运营商的客户支持和服务能力达到OTT的80%之时,以其全程全网的第一渗透优势,在数字化服务领域运营商是可以与OTT相匹敌的。
具体而言,联通的混改是很有益的尝试,我相信这种改革还将进一步实施下去。运营商的改制,不可能改成一个纯粹的互联网公司,一定是“有运营商特色的互联网公司”,比如兼顾效率和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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