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发布有关证券型代币发行的声明。你怎么看?
这则声明旨在提醒相关从业者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
证券型代币发行即所谓的STO,在香港,STO受到香港证券法的管辖,因为STO的特征符合证券法中的相关规定。任何人或者机构如果想要STO,那么一定要取得相关牌照和资格,否则就是属于刑事犯罪,除非获得豁免。
根据这则声明,主要要关注到以下几个方面:
1、销售只应面向专业投资者。
2、销售代理中介需要深入审查了解STO,保证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3、需要要求客户提供真实资料,并且书面告知其中蕴藏的风险。
该声明指出,如果做不到这几点,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刑事风险,至少会招致证监会采取纪律行动。
该声明的最后还殷切提出对投资者的忠告,虚拟财产面临流动性不足定价不透明黑客袭击项目方欺诈等诸多风险,一定要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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