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时,宋孝武帝刘峻祭奠他的爱妃。祭奠仪式前,他也对随行人员许下了重奖令。重赏之下必有哭夫!有一个叫刘德愿的小官,哭的那叫死去活来,暗无天日。结果,哭成了豫州刺史。
羊志也不含糊,哭的也是披头散发,口歪眼邪,结果哭回家一大堆金银财宝。事后有人奇怪地问羊志:你哪来那么多“急泪”呢?羊志深有体会地说:简单,我是在哭我自己的爱妾呢!
俗话说:“不见棺材不落泪”。但像羊志这样借口棺材也落泪的人,那已经是哭功深厚,不可企及的了。况且,男儿有泪还不能轻弹。既然男儿有泪不轻弹,那女人们哭将起来,就可以肆无忌惮了。“一哭二闹三上吊”,那是女人们的看家本领。
虽如此,女人们的哭也是要讲究技术含量的。要想哭出境界,哭出水准,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颦儿才貌世应稀,独抱幽芳出绣闺。呜咽一声犹未尽,花落满地鸟惊飞。”这是林黛玉的哭。林妹妹的哭不会是大哭小叫,只能哼哼唧唧。但就是这么一个哼哼唧唧的哭,却哭得落花满地,宿鸟惊飞。
“其时血泪知多少?直到当今竹尚斑。”这是大舜的爱妃娥皇、女英的哭。这二位是人,也是神。所以她们的眼泪一定是惊天地泣鬼神。竹子上的斑斑泪痕,就是明证。
“蔡女昔造胡茄声,一弹一十有八拍。胡边落泪沾边草,汉使断肠对归客。”这是蔡文姬的哭。蔡文姬对儿女的思念,不但自己要哭,还感动得长城内外的胡汉人民一起为她恸哭,甚至哭断了肠子。
虽然蔡文姬率领长城内外的人民一起哭,但毕竟没哭倒长城。哭倒长城的,是孟姜女。
孟姜女去寻找奉命修长城的丈夫。得知夫君已死,登时大嚎起来。前面说了,古人把边哭边说叫“嚎”,现在叫“哭诉”。孟姜女一哭诉不要紧,却哭得刚刚修好的长城一段一段地坍塌下去,而且一塌就是八百里。这下子可吓坏了负责修长城的包工头。
此时秦始皇正在工地现场巡视,包工头赶紧向秦始皇报告。秦始皇怒不可遏,马上传唤孟姜女。可一打照面,秦始皇立即被孟姜女的美貌所打动,不但怒气顿消,还要封孟姜女为“正宫娘娘”。孟姜女假戏真做,哄骗秦始皇厚葬了丈夫,然后投海而死。
前一阵子有传闻说:河南一女携子去首都就医。但不知何故,她在医院大堂里竟然像孟姜女那样“哭诉”起来。结果,她以“非法哭诉罪”被当地警方带回原籍审查。此事的来龙去脉到底为何,不得而知,也不敢妄评。但是,这事却不由得令我想起孟姜女。
孟姜女不但哭诉,还欺骗皇上。哭诉也行,问题是还哭倒了长城。要知道,长城不但是当时的国之重器,还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的象征。如此说来,孟姜女的哭诉,那是罪不容赦的。
当然,孟姜女与秦始皇的故事肯定是“绯闻”,不必当真。哭倒长城的情节,也纯属故事需要。但人们之所以编排出这样的“绯闻”和情节且深信不疑,并不厌其烦地建庙建祠以资纪念,起码说明人们对孟姜女是充满同情与景仰的。
但问题是,孟姜女的哭诉行为,虽然动机纯正,但造成的后果却是十分严重的,情节也是十分恶劣的。现在的人在长城的砖上刻个“到此一游”都算违法。那孟姜女却哭倒了800里长城,岂不是罪大恶极?况且他还公然欺骗始皇帝,欺骗始皇帝的感情。别说“数罪并罚”,仅此一项“欺君之罪”,就是可以“立即执行”的了。但事实却是,人们不但没有对她”立即执行”,反而世代膜拜。
而河南那位女子,虽然哭诉动机不明,但肯定是既没有恶劣的犯罪情节,也没有严重的犯罪后果,却被认定为”疑似”犯罪。这到底是什么缘故?
最令人释怀的解释是:古代人法律观念淡漠,以情代法。而现在,我们那叫法制社会,遵循的,是法网恢恢;信奉的,是法不容情。
但是,这样的解释虽然可以释怀,但连我自己都觉得,太不厚道。
来源:杨德华 借历史的坡下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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