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约定保障疾病虽然多,但有些并不适合成年人。
2、重疾险最好买主险,主险含身故责任和全残,同等条件下(约定重疾、等待期、免责条款)保费低于寿险附加提前给付的重疾几条街。
3、免责条款,如果在你购买时保险经纪人没有口头跟你一一确认说明,免责条款无效。
另目前有看到免责条款发生变化,最显著的是“投保两年内自杀不赔,除被保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陪”已有部分重疾险替换成“故意自伤不赔”
这也就意味着前者投保2年后,第三年自杀可以赔付保险金,后者对自杀列入故意自伤一类,所以不赔。我觉得为什么这么多的高官、董事长采取跳楼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可能与此有关。
4、分红险、年金型保险,按照72法则,无论怎么算,年化回报率不会超过3%,大致在1%~3%之间(复利计息),甚至在低息时代,因为是固定现金流,年金保险的回报率低于银行定期滚存。如果自己会理财,建议选择不分红的保险,这样保费低廉,腾出更多资金去理财。
5、内地保单宽限期有60天,哪天手头紧张,可以利用这60天时间,拖交保费,没看错,但一旦超出这个范围,保单中止。
6、在所有险种类型最后,两全险的费率最高(没出险到期返还保额或保费的一定比例,出险赔付保额那种),买两全险还不如选择基金定投+定期消费型保险。
7、如果是高净值企业用户,买储蓄型带有保单贷款功能的高额保额有利于避税避债、破产后东山再起,用保单贷款,贷款利率比银行房贷利率高一些,但低于经营性贷款利率、民间借贷、高利贷。而且保单贷款期间,保障依然有效,只要你按时还款。虽然花的都是自己钱,没有借助融资杠杆,但好歹有东山再起资本不是?
8、捆绑销售的要谨慎,有可能主险保费低廉,但附加险保费过高,整体保费超出同保障保险,比如说平安福,比同类贵27%极端情况下,贵45%都是有可能的。
9、原则上保监会并不会对保险公司获利多少作出强制规定,很多保险公司总会推出一辆款获客微利经营的保险险种,算是微利经营,来获得一批客户。但有个险种除外,个人税收优惠型医疗险。保监会规定微利经营。具体可查询保监会官网该条款细则文件。
10、不可抗辩条款的引入对于那些投保超过两年,之前又隐瞒病史的人有利。但09年之前是没有不可抗辩条款的。
11、低息环境不要买年金保险,年化收益率低于银行定期滚存
12、保监会经历两次费改,现在保费至少便宜20%
13、额外给付,总是比提前给付要好
14、有轻症强于没轻症的(冠心病支架手术,无轻症的就不赔,有约定这种轻症的就赔,进口1只1.5万,国产9000元/只左右,一般轻症赔付保额20%,不少重疾对轻症赔付都规定限额,不管买多少,轻症最高赔10万。)
15、香港保险的不可抗辩条款与内地稍有差异,香港的多了一句除欺诈外,若投保前隐瞒病史,触发欺诈大boss,出险得不到保险赔付。
16、定期寿险或者定期重疾杠杆性最大。
17、疾病定义上,前面25种都是一样的,后面保险公司新增的有些许差异。但理赔重灾区还是在癌症、心脑血管疾病、交通意外事故等。
18、很多人告诉你越早交保费越便宜,但没人告诉你货币时间价值的威力。0岁投保,70岁出险,年化收益率大概在2%3.3%左右,远不如2030岁这个责任期较大年龄段投保,40~70岁出险回报率高。按需投保才是解决问题的王道。
19、一些重疾险有在重疾确诊后有等待期,一般是28天,有的多次赔付重疾险,等待期是一年,而且组别完全不相关。有的对重疾没有等待期,等待期可以算是保险公司对自己的保护。
20、不知道自己以后是得什么奇奇怪怪的疾病死的,比如说SARS,比如说疯牛病,那么就买含疾病终末期条款的,至少生存期不超过6个月时,能得到保额赔付,否则对于不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则一毛钱都不赔了。
21、诚如第1条所说,保险公司不会白送你保障,多一份保障,保险公司多一份成本,你们多花一份钱,要不要花在那么多的遗传性疾病上,家族中无遗传病史,真的很没必要。你们可以看做是100种疾病的坑,谁要告诉你,保障的疾病多,平均每个疾病1块钱,你就甩他一脸呵呵。常见病还是第1条标红的那些。保监会规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规范》前25种占所有重疾理赔的95%。
22、国内增额保险的坑,每年国家统计局都会公布通货膨胀率,而这个数值大概是1%~2%之间,不过请注意,这个通货膨胀是复利计算的,货币不投资钱就会越来越不值钱,看到很多增额保险吗,每年保额说的好听,递增2%,递增3%什么的,但是请注意这个保额递增是单利还是复利,看到很多国内增额保险保额递增是单利计算的。比如说这款
一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初次实施本合同所指手术,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1+2%×保单经过整年度)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看到这样的公式说明,表示这种增额保险其实是单利计算的。
复利的公式是这样,本利和=本金×(1+r)^T
以后若是有人告诉你,抵御通货膨胀什么的,请甩他一脸呵呵。
23、带有转换年金条款的,通常比没有转换年金条款的费率要高,但实际年化收益怎样请参考11条或那一年的银行定存利率。
24、重疾险约定的疾病状态都极为苛刻,常是该疾病发展到最严重的状态,
举几个例子,烧伤,临床分一度、二度、三度烧伤;重疾约定通常赔付的是全身三度烧伤20%以上,若一场事故中,只有一度、二度烧伤,由于未达到赔付条件,重疾险不会赔付。
肾病在临床发展阶段有急性肾炎、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肾衰、慢性肾衰终末期才是尿毒症。由于未达到尿毒症阶段,也不会赔付,而这个疾病发展过程,医疗费不菲。
合同约定的i型糖尿病,要达到赔付,必须是视网膜病变而发展到糖尿病足→糖尿病坏疽→切除大拇指级别,这在临床上已经算非常严重了。已经是糖尿病出现严重并发症表现。早期阶段,因病情发展达不到重疾险约定状态,不会赔。
25、在保费豁免上,轻症豁免意义要大于重疾豁免,诚如24条所述,收入却会因得病而减少,但却因疾病状态没有重疾险约定的疾病状态严重而无法得到赔付,如此,轻症豁免条款在实际操作中,要好于重疾豁免条款,特别是对于高收入净值人群,这点非常重要。比如说轻症中冠心病支架手术、以及重疾约定中的冠心病开胸手术。轻症中三度烧伤10%以及重症中三度烧伤20%以上
26、一般来说,观察期最长的有1年,最短也有90天,这期间出险仍无法得到保额赔付,特别的,针对交一年保一年的消费型重疾,需看是否能自动续保,若不能自动续保,来年投保时,可能因重新签订保单合同,而再次受到等待期限制。
27、重疾险确诊后生存期限制,一般来说,重疾确诊后可得到赔付,但一些险种会在重疾确诊后有生存期限制,比如说28天、30天,这一类重疾在市面同等保费下,能选到更高保障时,尽可能不要选择购买,因为这28天,说短不短,说长不长,对于严重烧伤的患者来说,比如说三度烧伤95%以上,由于其多种并发症存在,撑不过前三个月,对于癌症晚期患者来说,若没有巨额医疗费的支持下,也可能撒手人寡。撑不过确诊后头一个月的医疗支出。
28、对于多次赔付重疾,还是坑,目前临床医学对于癌症治疗有了长足进步,但实际上,国内重疾险约定是除第一种重疾赔付的其他重疾。且非癌症转移到其他部位,两次重疾确诊间隔时间还需一年,对于达到合同约定状态的重疾,且需满足间隔时间一年限制而且非前一种重疾这两项苛刻条件限制(请参考24、27条说明),以目前医疗水平发展,为极小概率事件。而投保人所付出的将是比重疾仅一次赔付的费率要高0.5倍~1倍的保费支出,实没有必要。
29、风险都是偶发的,如果到了50~55岁才想投保重疾险,建议还是风险自留好了,投保年龄多在50、55、60、65岁截止,大多数重疾险已不能选择,选择面窄;强制体检,既往症会免责除外责任、加费、拒保、出现保费与保额倒挂(累交保费超过保额),缴费期缩短5年至10年,经济压力大。等诸多不利于因素,转嫁风险功能性不强,请注重风险预防,比如肿瘤筛查,定期体检,降低风险发生率,或选择风险自留风险自留,不要考虑重疾险了,投保社保或者每月留一笔钱作为医疗支出,以稳健方式投资基金都比重疾险要好得多!
30、由于保监会对未成年寿险赔付欧上限规定,不满10周岁,最高赔付20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50万,在选择上,给小孩买带有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不要超出上限,否则属于重复投保,保险公司不会赔,不会赔不会赔,买不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仍需注意是否符合自己当下需求。实际上0~6岁小孩买消费型医疗险的临床意义>消费型重疾险>终身重疾险
31、并不是所有的重疾险有减额缴清条款,若前期保额设定太高,对于收入被动特别大的人群或者做生意的人群,在收入降低时或生意不好时,无法负担保费情况下,将无法做减保变更处理,此时,对自身保障是一个严重打击。
32、从法律层面来讲,重疾险赔款是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离婚而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33、关于保单贷款功能,只有有现金价值的保单,并有这个条款的才会有,一般能贷现金价值70~80%,好的可能90%,最高的95%。但期限一般是半年,不需要审核贷款资格,手续简便,但贷款利率诚如第7条所述,有的保单贷款利率多少会写进合同中,比如说同期央行利率与4.5%最大值,贷款后,只要在还款期内按时还款,保单保障依旧有效,但若出险需要从保额中扣除保单贷款利息。
34、对于返本重疾险,请一定不要买不要买不要买,返本比例通常是10%~25%之间,但看到有无息返还保费的,或者返还保额但累交保费近似于保额的,按照货币时间价值计算,投入与返还年化收益率不及银行定期滚存,还不如消费型+基金定投,所赚的收益更高。
35、香港重疾险若减额缴清,除了身故责任保留,其他权益都没有了,这个和内地重疾险不一样。
36、香港保单宽限期只有31天,且这短短31天宽限期内拖交保费需要额外支付利息(利率是按保单贷款的利率走),而内地保单宽限期内拖交保费,无需额外支付利息【内地保单宽限期期限可参考第5条】。
37、有看到内地不可抗辩条款发生变化,最明显的是把后面这句话“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删掉了,如此,就是保险公司只要在30天内发生隐瞒的事实,就能和你单方面解除合同。这是对保险公司最大的保护。对逆选择人最大的惩罚。
不可抗辩条款全文应该是这样,不管如何,尽可能选择下面这种全文的。
前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8、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一定要指定不少于2个受益人、不少于2个受益人、2个受益人,不要选择法定、不要选择法定、不要选择法定,原因有几个:
1、若国家出台遗产税,那么指定受益人时,理赔款不会交遗产税,而若是法定受益人,则要出遗产税的。
2、法定继承人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 是兄弟姐妹,而选择指定受益人,想分给谁就分给谁,想分给多少就分给多少,比如说妻子20%,孩子80%
3、为啥一定要强调不少于2个受益人,因为若是指定一个受益人,那么当一场车祸中,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同时死亡,默认受益人死亡在先,此时,由于仅指定一个受益人,那么就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但实际上,很多互联网销售平台,在这一块只能选择法定,而需要线下到保险公司手动更改法定为指定受益人。
39、还有xx天就停售了,新发产品仅售xx天,请不要听信忽悠,一着急就买了,实际上,合不合适,还需要看保险条款这些内核。
40、保险条款是遵循最大诚信原则来执行。一切以合同条款为准,上有顶层设计,但各保险公司对顶层设计中的一些条款,也有些微改动【请参考第3条、第37条】
41、费率上,消费型意外险<消费型定期寿险<消费型重疾险<不分红的终身寿险<分红终身寿险<分红两全险。
42、如果同保障的消费型,仅有价格不同,选最便宜的
43、国内重疾险在理赔时,指定医院指的是中国除(港澳台医院)这就意味着,如果是未来移民倾向的或已经移民但在国内买了重疾险的,在国外生活期间,在未来出险时,外国医院确诊疾病,拿不到国内重疾险理赔金的,那必须回国在公立医院在确诊一次,才能拿到理赔金。
但风险在于:那么严重的疾病赔付条件【请参考24条】,医生会不会让你上飞机不好说,如果瞒着上飞机,飞机万一因为您的病情返航、迫降【这个成本高的不要不要的,你一定要体谅航空飞行也是有成本的。】或者飞机上又没有医生乘客,你估计挨不过飞到国内医院确诊。
换句话说,你们若是有移民倾向,或者已经移民,并打死晚年也不回国,国内搭配的保险,消费型最合适,不要在国内买终身重疾险。
44、轻症也许要看清:有的重疾险对于三度烧伤的定义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15%才能理赔,有的重疾险是三度烧伤达到全身体表面积10%就可以理赔,当然后者会比较好。另外,有的重疾险含轻症保障的数量一样,但保障的疾病并不相同。举几个例子:
(1)轻症中,有的仅保障不典型急性心肌梗塞,但不保障冠心病动脉介入手术【那你必须组合搭配重疾呀,这两种在临床上还是很常见的】,有的仅保障冠心病动脉介入手术但不保障不典型急性心肌梗塞。
(2)一种拆4种法:有的会拆分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比如说别家保险公司把:①原位癌、②皮肤癌、③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④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算一种轻症,而有的保险公司则把这几种轻症算4种轻症,啪啪给你罗列,你赚了木有,木有。却能让你哇,居然多了好多种轻症的错觉。
(3)有的干脆,我就只承保原位癌、其他诸如皮肤癌、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这种极早期的恶性病变统统没有。
“”“”
看了数十款重疾险,差不多差异点是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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