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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各省行政区划是怎么划分的,与现在相比哪些有变动?

民国时期各省行政区划是怎么划分的,与现在相比哪些有变动?

作者: jiangyanbo3 | 来源:发表于2020-05-02 22:47 被阅读0次

看民国历史,看到热河省主席汤玉麟、察哈尔省主席秦德纯等,那么在民国时期有多少个省,是哪些呢?

中华民国初期沿袭清朝地域区划,辖有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浙江、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甘肃、新疆、辽宁、吉林、黑龙江等22省。

北洋政府后,国民政府新增热河、察哈尔、绥远、西康、宁夏、青海6个省,总计28个省,另外有西藏、蒙古2个地方。

1945年,国民政府将东三省划分成九省,增设辽北、安东、合江、松江、嫩江、兴安等6省;接收台湾后,增设台湾省;将海南岛设立海南特别行政区。

自此中华民国时全国共35个省,2个地方,1个特别行政区。另外还有14个直辖市:哈尔滨、沈阳、大连、北京、天津、西安、青岛、上海、南京、汉口、广州、重庆、台北、高雄。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与之前相比,发生的变化有:

一、撤消了9个省:辽北(省会辽源)、兴安(省会海拉尔)、嫩江(省会齐齐哈尔)、合江(省会佳木斯)、松江(省会牡丹江市)、安东(省会通化)、西康(省会康定)、察哈尔(省会张家口)、热河(省会承德)。

二、1个特别行政区改为省:海南(省会海口)。

三、4个省改为自治区:广西(原省会桂林)、新疆(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宁夏(省会银川)、绥远(省会归绥,今呼和浩特)。

四、2个地方:西藏地方(省会拉萨)改为自治区;外蒙古地方国民政府在1946年承认其独立,国民党当局赴台后于1953年撤销了承认,并在1955年否决了其加入联合国的诉求。

五、新中国的直辖市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与建国前相比减少了10个;增加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

六、部分省会变化:黑龙江省会由北安变为哈尔滨,吉林省会由吉林变为长春,河北省会由保定变为石家庄,江苏省会由镇江变为南京,河南省会由开封变为郑州,湖北省会由武昌变为武汉三镇。

个人统计,不对的地方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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