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主要承袭唐制,有部分修订。皇帝服冠有:冕服,除祭天地、宗庙时穿用,其他场合不用。
后在册立、登极、正旦、冬至等大典亦用。范围为帝、皇太子、郡王都用。
帝用皮弁服,乌纱帽、上尖,十二缝五采玉。衣绛纱、蔽藤、革带、大带、白玉佩泊袜赤舄。用于谢恩,视征、露布等一般礼节。通天冠、武弁、常服亦如唐制。
文武百官之祭服、朝服、公服和常服,亦为唐制,无人史改。
明制百官祭服,洪武二十六年定,一品至九品,青罗衣,白纱中单,均黑色缘;赤罗裳,皂缘,蔽膝,方心曲领;冠带和佩绶,同朝服。文武官分献陪祀服之。
在家穿用祭服,三品以上去方心曲领,四品以下,去佩绶。
嘉靖八年更定,大体与朝服同,独锦衣卫堂上官,服大红蟒衣,飞鱼服,戴乌纱帽,束鸾带。祭社稷、太庙,服大红便服。
明制百官朝服,洪武二十六年定:公冠八梁,笼巾貂蝉,立笔,前后玉蝉。侯七梁冠,笼巾貂蝉,立笔,前后金蝉;伯同侯,前后玳瑁蝉,都插雉尾;驸马同侯,但不插雉尾,衣用赤罗衣,白纱巾单青缘领,赤罗裳青缘,赤罗蔽藤,赤白二色大带,革带,佩绶,白袜,黑履。
一品七梁冠,不用笼巾貂蝉,玉革带玉佩,绶用四色织成花锦,下结青丝网玉环;二品六梁冠;三品五梁冠;四品四梁冠;五品三梁冠;六品、七品二梁冠;八品、九品一梁冠;其他差降在于革带用犀金、银钹花、银、乌角及绶纹样和四色、三色、二色的分别,独御史冠用獬豸。
凡大祀、庆成、正旦、冬至、圣节及颂诏开读、进表、传制时服之。嘉靖七年(1528)更定,大休相同,惟增,长过腰指才七寸,不使掩下裳。裳用前三幅、后四幅,每幅三襞积,革带后系佩绶。
万历五年(1577)令百官正旦朝贺,不得服朱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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