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书名eat&run,更朴实有逼格些。
这类书不用猜就知道写得什么,励志名言和个人奋斗史为主。---本书也不例外,毕竟讲述者是个73年生的超马跑者,并没有文学方面的构思和野心。
翻了9/22章,开头用恶水超马的半路绝望瘫倒作伏笔设置悬念,然后形散神不散饶有兴致的叙述起少年经历和家庭环境、朋友同学等。每一章最后是一两页的饮食配方,素食为主;也有一些跑步技巧和心得。
母亲得了病,父子关系僵,家庭说差也没有太悲惨,基本上是从骑车、滑雪逐渐开始跑起来的。影响最大的友人是特立独行桀骜不驯狂野恣肆的达斯汀,初期我们的主角斯科特和达斯汀厮混相熟后,约跑训练是冲着明尼苏达船夫小径50英里超马赛。在一次训练中,达斯汀停下来捡鞋,习惯了跟在后面的斯科特犹豫了一下,终于超过去了,像是阿甘小时候跑掉矫正器的那一幕。--如果是电影剧本,达斯汀这样有光环的配角非死不可,还好,现实里达斯汀虽然被主角超越了,还一直维持着长跑的友情,譬如陪练和吼骂。
“我们在绵延的路上奔跑,跑进狭窄的小径、荒芜的小道;撞见林间跃动的小鹿、漫步的土狼。我们踏过积雪及膝的路面,横渡春雪初融的溪水,双腿因寒冷而麻木。我硬着头皮撑下去,大口喘着气,跑过亚多夫超市。如今跑步不再是单纯的训练,而已变成我沉淀思绪的方式。”
“跑得越久,身体越疲惫,越能感受到祥和。”
94、95、96,主角连续三次参加船夫小径50英里赛,第二(达斯汀第三,在此之前达斯汀是冠军)、第二、第一,真够执着的。
“我们都有属于自己的路,只是得设法找到它。”
基本上,主角逐渐跑上了超马这条赛道,就是遇到各种怪咖(环保主义者、现代版梭罗、刺青大麻朋克、沉默坚韧穿着轮胎编织凉鞋的印第安原住民),不停得到灵性的解放和新的启迪感悟;他本人的奇葩是研发和试验各种自创或听说的素食菜谱,对运动生理和营养摄取越来越内行。
98年4月,主角和新婚妻子搬到一个人口千余的荒僻小镇,职业是物理治疗师。“我几乎每天跑步,每次10~35英里不等”,9月底参加了洛杉矶100英里超马耐力赛,得了第二名;卫冕的那位刚戒毒成功,浑身骷髅刺青;陪跑员是达斯汀。
“跑步时,我的心灵尽情奔放,脱离尘嚣,我的身体任凭意志摆布。”
“你用赤脚碰触大地,与地球融为一体,就可以无穷无尽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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