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二章第三段: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这段话的大意是:圣人推崇顺应自然而不提倡人为的干涉,推行的是不用语言的教育。顺应万物的生长不加以限制,滋养万物却不占为己有,帮助万物成长却不求回报,建立功劳却不自居。正因为从来不居功,也就谈不上失去。
“圣人处无为之事”,体现了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无为”不是没有任何作为,是指对事物的正常发展不加以随意的干预。倘若对于事物发展规律认识不够,妄加干涉,往往会收到相反的效果。通过对于“道”的认识,顺应规律,利用规律,才能推动事物的正常发展。否则,“为”不如“不为”。
老子认为,“无为”则“无不为”。一朵花,一棵树,一粒种子,其成长是有规律的,只要我们顺应它们的生长态势,不加以干预,它们能够生长得很好。这就是“无为”到“无不为”。同时,通过认识花、树、种子的成长规律,发现它们什么时候需要浇水,什么时候需要除害虫,适当浇水、除害,就是顺应自然,推动事物的健康发展。
“行不言之教”,一方面是“道可道,非常道”的日常实践。正因为最高真理无法通过语言表达,那只好选择“不言之教”。另一方面,也是提倡“身教重于言教”。这是很重要的理念。一次行动胜过千言万语,身体力行才能说明问题。后世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在行中知,在知中行,应该也从这里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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