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群山之巅》有感
一世界的鹅毛大雪,谁又听得见谁的呼唤!
——题记
连绵起伏的青山,一望无际的碧蓝天空,山的脚下有座小镇,是小镇,不是庙,镇名唤作龙盏。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穹顶之下就没缺过新鲜事,一个个人物打着马的纷至沓来。故事里有高高颧骨的单四嫂终其一生的守着一个傻子儿子。有旧日的抗战英雄,带着满身的弹痕像是一身勋章长眠英雄冢。还有…还有娶了一个日本女人的逃兵,背着全村人的唾骂仍甘之如饴。
人活于世短短一遭,俱是凡胎肉体,血肉之躯,在这个故事里,我独独喜欢那个大马金刀的绣娘。明媚的像是一朵暗色中炸开的花儿。
她呀,一开始是个身穿俏丽民族服饰的姑娘,在一次演出中,见着了在做红色演讲的安玉顺,一见倾心。她像朵天上浮着的彩云翩然而至,大大方方的便说着喜欢,说着你能不能和我一起走。潇洒得让人心悸。
始于敬慕,故事的后来,当她发现旧日的英雄竟然靠着演讲在赚取演讲费的时候,英雄的形象便崩塌了。她说“你但凡是有点风骨就不该演这种戏!”本是外族女子,身骑高头骏马,手提长刀的人,竟然捏起了绣花针,像模像样的做了起来。手艺出色,绣娘的名头便叫了起来。
我说这个人物精彩,像朵暗色中炸开的花是因为,在故事中的人,包括我们中的大多数于生活,不是以斗争,便是以忍让,只她,于生活是来相处。她把自己活成了一个恣意却不妄为,平和却不怯弱的样子。
我无意指责说些什么,作为一个女孩子我实在是生的恰逢其时,早些年的时候男权当道,女人都是囚在家中相夫教子,还被冠以“贵太太”的美名。现在,性别似乎成了另一种优势了。
“我”是个女孩子嘛,这里做不好又怎么了,你和我计较你就是没风度!“我”是个女孩子嘛,我可以先动手打你,可是你只要还手你便是个畜生了!“我”是个女孩子嘛,我得把自己看得重一点,我如果婚后过的不如意了,只可以我和你提分手,如果你和我先提,你就是陈世美,你就是西门庆!
营销号洗脑的三观下,竟然一个性别又成了另一种优势了,女权早先的意义是争取男女平权——我承担我所需的责任,我也必要享受我相应的权利。不知不觉,竟然变成了你可劲付你的责任吧,反正我是有享受的权利的。有些事就是我做得,你做不得的,若是你再起头说一句什么,你可真是跪久了站不起来了!我有些无言相对,如果人于世,仅是享乐,而无义务的话,可算丑陋的有些面目全非了。也没有什么事情的对错因为性别不同便有两个答案的。
转头一见绣娘,竟然感受到一种别样的清新,性格鲜明又敢爱敢恨,她骑着骏马,捏着绣针,一个镇的人,从未见有人折辱绣娘半句,她进镇里的小茶楼,自是有人让座的,她也磊磊落落的受着,大方的拱手让个礼,不娇柔不造作。难道旁人对她的尊敬是因为她的丈夫是英雄吗?不,不是。那英雄后面年纪大了,得了痴呆,识不得人整日痴痴傻傻。她便还是整日的替人绣着婚服,照顾旧日的英雄。
我大约是做不成这么磊落,有柔情又有风骨的人的,可这也没什么影响我的艳羡的,我越不是这种人,便越是向往了,故事里,我不喜欢那个神女,被人折辱了,后反而替折辱她的那个人说话,我不知道她心内真正想法,只觉得是她怯了后来竟慢慢认了,这个神女太不神气。我更不喜欢镇上的人们,人言可畏,他们从未真的站在受害者一边,他们看着故事拉开了序幕,兴致高扬也津津乐道,风往哪边吹便也茫茫然的跟着旋转,因为是大多数,好像恶也不是恶了。我最不喜欢那个屠夫的儿子,他嫌弃抱养他的家庭贫穷,仿佛自己本该含着金汤勺出生,他未曾感激过,心高命贱,他弑母,逃离前恶性不改去辱没了神女。
人生不如意事十八九,我记得鲁迅先生说过,“人类的喜怒本不想通”,是啊,谁又和谁感同身受了,除却真得身受了。就像,满世界的鹅毛大雪,自顾不暇之间,谁又听得见谁的呼唤!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
群山之巅,我猜名字取于迟子建先生的视角,故事都在穹顶之下,群山之下。可我还是愿我们是接下去故事里穹顶之下暗色中炸开的花,像那个驾骏马,捏绣针的外族姑娘。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