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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收拾储藏间时发现了它。斑驳的外壳锈迹斑斑。只有那几个白色的数字依旧耀眼。粗略算来它虚龄也已近39年了。
它刚来时,我还是哥身后紧跟的黄毛丫头。如果没记错它应该是哥从外地带回的。那时的它,金黄的外壳分外耀眼,小巧玲珑的身体通透可爱,时、分、秒针走起来像一位位优雅的绅士,又像金碧辉煌的舞台上可爱的天鹅在舞蹈。你听,那清脆的声音嘀嗒嘀嗒地走着,像歌声,像鼓点,像青春的心跳。这样的物件自然是哥的爱物,也更是我觊觎的宝贝。
我和哥便在它日夜不停的滴答声中,各自工作,各自成家,各自从青葱岁月奔之中年不惑。
本来它应该依旧是哥家的老物件的。之所以后来辗转到我家,是因为另有一段渊源。个中原因不必细说,只知道每逢看到它时,便会想起那句“血永远浓于水”。亲情永远是这世上最真挚,无私,浓烈的感情。
我细心地擦干净落在它身上的细尘,放在桌上,突然听到低低的嘀嗒声又一次响起。声音依旧那么清脆,那么悦耳,那么轻巧。像那时我们不染尘的双眸,像无忧无虑的笑声,像轻快的跳跃的脚步,更像青春张扬的梦想。
遗憾的是,它的声音依旧清脆,而我们已经渐老。青春,终究是回不去的过往。像一场美丽的梦,梦得太短,醒得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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