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第四章交代了哈桑的爸爸阿里的身世,他是一对罹难夫妇的遗孤,被“我”的爷爷收养,由仆人教导长大。阿里和“我”的爸爸一起长大,就像后来的“我”和哈桑一样,但是爸爸从来没有提到阿里是他的朋友,奇怪的是,“我”也从来没认为哈桑是我的朋友。因为历史不会改变,宗教也是,“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拉扎人,我是逊尼派,他是叶什派。但是,哈桑给“我”带来的快乐是不分种族、宗教、社会和历史的。
快乐的童年
作者写道: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 ,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可见有哈桑陪伴的童年是快乐的,而快乐的日子总是稍纵即逝!我们在爸爸院子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我们还追逐过路的游牧部落,我们第一次看西部电影也是两个人,我们最喜欢看的西部影片是《七侠荡寇志》,看了十三遍。爸爸每周给“我”和哈桑每人十块阿富汗尼的零花钱,我们在市场闲逛,讨论刚看过的电影,买温热的可口可乐,还有撒着开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是阿桑,让“我”的童年生活更快乐,也让“我”愿意去回忆那段美好!
“我”的文学梦,“我”的“处女作”
爸爸每天开着他的福特野马轿车送“我”去上学,而哈桑留在家里帮助阿里做家务。放学后的时光是美好的 ,“我”会跟哈桑碰头,抓起书本,爬上那座碗状山丘,我们爬上石榴树枝桠摘石榴吃,然后“我”念书给哈桑听。哈桑注定是目不识丁的,因为他识了字也没有用,所以多数情况下,他听不懂“我”讲的,但是那天我给他杜撰了一个书本之外的故事,哈桑说有趣,说让“我”以后多给他讲那样的故事。当天夜里,“我”写了自己第一部短篇小说,花了“我”半小时。
父亲的不屑与拉辛汗的鼓励
文章继续用对比的手法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 。当“我”拿着自己的“处女作 ”,兴奋的找爸爸看时,他的不屑差点浇灭了“我”的文学梦。“挺好的,你写的很好,是吗?”他说,然后就没有话了,只是穿过缭绕的烟雾望着我,丝毫没有要看一看的意思。
一如既往,仍是拉辛汗救了“我”,他伸出手给“我”一个毫不造作的微笑,“可以让我看看吗 ,亲爱的阿米尔?我会很高兴读你写的故事。”
“这就对了,把它给拉辛汉 ,我上楼准备去了。”爸爸仍下这句话,转身离开。
在前面的叙述中我们已经了解到,其实起初“我”对爸爸敬若神明,“我”为是爸爸的儿子而骄傲。可是当爸爸对“我”的“处女作”不屑一顾、视若空气时,“我”开始有点恨爸爸,我恨不得能扯开自己的血管,让他那些该死的血统统流出我的身体。
是拉辛汗给了“我”更多的鼓励,让我能坚持实现我的文学梦。拉辛汗快出门的时候,在我身前蹲下来,递给我那篇故事,还有另外一张折好的纸,他亮起微笑,还眨眨眼,“给你,等会儿再看。”然后他停下来 ,加了一个词:太棒了!拉辛汗的这个词,对“我”这个追梦的少年来说, 犹如听到了美妙的音乐,给了“我”更多的勇气和信心。
《追风筝的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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