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灵修何西阿书4:1-19,耶和华说以色列人无人认识神,说以色列民因为无知识而灭亡。经文注解里对认识神的解释是,以色列堕落的起因是由于他们没有与神相交的体验,当心意和行动都能向着神时,才能称为真正认识神,何西阿因为百姓没有这样的知识而悲哀。
认识原来有这么丰富的内涵。如果我说认识某一个人,我可能知道这个人的存在,而这个人也知道我的存在,我了解对方的一些显而易见的特质和背景,除此之外我们没有任何工作,生活,事物和情感上的交集;也有可能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从小一起长大,我们了解彼此的一切,关心彼此的一切,知道对方的喜好,也知道对方的禁忌,长久的相处让我们能对彼此的好恶感同身受;也有可能我们是互相仇视的死对头,我们看到的彼此,只是对方身上那些能惹起怒气的特点,一想起来心中就感到厌恶。
当我们说我们认识神的时候,我们说的是哪一种认识呢。圣经说魔鬼也信神,但却是战惊,魔鬼对神的认识,很容易对应我们对仇人的认识。那我们对神的认识是对一个泛泛之交的认识,还是对一个好朋友的认识呢。
耶稣道成肉身来到世上,与哀哭的人同哀哭,与受苦的人同受苦,与喜乐的人的同喜乐,显然祂不只是想让人与祂只成为泛泛之交。祂很明确的说要我们效法祂,以祂的心为心,以祂的好恶为我们的好恶,成为祂最亲密的朋友,成为祂的一部分,这是神所说的认识。但是我们是不是在很多时候,都误把泛泛之交的认识当做对神的认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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