梗概:2018年3月7日晚,在携程购票时意外选择了“高速抢票”,扣款30元。
结果:成功退费30元。
维权时长:10分钟。
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天深夜加完班,我迫不及待地想买火车票回家见家人。
作为高铁高频使用者和携程VIP会员,我与日常一样,选择合适时间/始发/到达站火车后,发现该车次无票,进入抢票模式。
我向来买票都是比较小心的,看到默认选择了抢票免费券,我还特意按取消了。(因为携程VIP会员有定额的免费加速包优惠券提供,以我日常经验看该车次有大概率可以抢到票,无须浪费优惠券)
而后我安心睡觉了,早晨醒来,我看到抢票成功的提示,欣喜地又睡过去了。
等我中午醒来再看,忍忍发现有些不对。
"车票只需要100元,怎么微信自动扣款了130元?”
我是后来和客服沟通才知道,我购买了15个2元的加速包。
原本想着30元也不多,维权时间成本也高,但是想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快到了,很多朋友比较关心旅游搭售的问题,我便亲身踏上维权之旅。
“
我:你好,我今天早上的订单麻烦帮我申请退款,加速包搭售了。
客服的回应在我意料当中,扯别的……就是不退款。我猜想退款是需要权限的, 而基层的客服不一定拥有退款权限,我不想耗费过多时间和客服交谈,便要求客服尽快给出答复。
我:您好,我认为这是违规的搭售,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勾选了加速包,请明确回复是否可以退款,如不退款,我通过其他途径继续维权。
”
这次客服的回应倒是超出我意料了,虽然客服还是坚持加速包是我自愿选择的,还是同意退款了。我原本还以为商家会采用拖字诀,多少工作日回复之类的。
而且是秒退。
我复盘了我当时的购票行为,大家以后购票的时候可以注意一下。
携程是自动选优惠券,这个优惠券是免费、自动勾选的,我想省着下次用,便取消了。
整个界面内容太多了,所以我也是跳读,取消之后抢票成功率从65.9%降低到到40%,我觉得还可以接受,就没有看到右下角的小字了。
如何评价携程加速包搭售行为
携程未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采用搭售的方式销售加速包,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不可取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实际上,电子商务法出台后,加速包搭售、航空保险搭售的行为已大有改观。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不得自动勾选搭售商品。本次消费中携程虽未自动勾选搭售产品,但仍未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搜索结果,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搭售商品、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认为互联网旅行产品不合理,如何维权
找到有决定权的人,与其沟通,向其施压!通常情况下与销售方沟通协商则可解决问题,如果问题无法解决,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投诉:
1. 全国旅游热线:12301
2. 政府服务热线:12345
3. 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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