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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永远也不该演戏作假——读《局外人》的思考

人生在世,永远也不该演戏作假——读《局外人》的思考

作者: 作者白一 | 来源:发表于2016-07-19 12:17 被阅读983次

所谓法律,来自我们社会的共同认定的一些道德观点,即共同认定的准则,但这个道德观点,又是否足够客观可以让我们判处一个人的死刑呢?加缪在《局外人》这本书里抛出了这个困难的问题。

故事情节并不复杂,讲的就是为人处世低调孤僻的默尔索因为无意的一次杀人而上了法庭,最终被判处了死刑。而法官所针对以及判处死刑的的理由却不是他杀人的事实,而是他在母亲葬礼上没有表达哀伤。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搞不清。”

从书中的第一句,就能看出这本书的整体风格,句子简单明了,没有什么浮夸的辞藻和修饰。大部分都是很短很短的小句子。其实它为了凸显的,就是书中主角默尔索对于世界的淡然和冷静。而使他成为局外人的,也正是因为他对于的“看透”。刚开始读的时候,我有点抓不住整体的感觉,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对妈妈的死毫无感觉,也不明白他为什么能在母亲死后的第二天可以和女朋友发生关系。我唯一可以感受到的,便是默尔索与世界的隔绝,对爱情、友情、一切感情的不在乎和无所谓,仿佛局外人,一开始本以为这就是这本书的全部了。

然而,在上半篇的结尾,默尔索无意中杀了人。下半本一开篇,作者的意味便渐渐地浮出了水面。认为“人生在世,永远也不该演戏作假” 的默尔索,拒绝对自己对母亲的死亡不感到悲伤而撒谎。默尔索说:“所有身心健康的人,都或多或少设想期待过自己所爱的人的死亡。 ”在他看来,母亲的死亡是一种必然,本不必感到悲伤。讽刺的是,正是他这种逻辑上毫无错误的想法,却导致自己被判处死刑。法官认为,“一个在精神心理上杀死自己母亲的人,与一个谋害了自己父亲的人,都是以同样的罪名自绝于人类社会。在任何意义来说,前一种罪行是后一种罪行的准备,它以某种方式预示着后一种罪行的发生,并使之合法化。 ”当默尔索的律师质问法官,“说到底,究竟是在控告他埋了母亲,还是在控告他杀了一个人?”法官义正言辞,声嘶力竭地喊道:“是的,我控告这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

所谓的“道德观念”,真正可以给予人类权限去随意判处他人死刑么?读完这本书,却陷入了一种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好像明确抓住了作者想要说的话,但是另一方面却又感觉模模糊糊,不认为作者说的有错,但又不想段然地否定那些我们用来制定准则的道德观念。现在的我和默尔索并不一样,我还没有走到局外,我对于快乐的事会表达快乐,对于悲伤的事会表达悲伤,我并不想抛弃现在的这些羁绊,但同时,我对于书中的默尔索对母亲的死亡没有悲伤之情感到鄙夷,但另一方面我却又知道并不该因此而用道德来宣判他的死刑。这种分岔口前般的选择,让人迷惘。

“为了善始善终,功德圆满,为了不感到自己属于另类,我期望处决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来看热闹,他们都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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