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抱着三本书,厚厚的一叠,说去旁边的肯德基看书。
高二很疑惑地问,你一个上午能看这么多?我笑笑,啊,这个嘛。一时不知所云。
其实,我不是一个上午看三本。只是喜欢换着读书。
我读书有个毛病,喜欢同时读几本。这个“同时”更多的时候不是指同一时点,而是同一时期。比如上午读一本,下午就会换另外一本,晚上又可能会换一本新的,也可能再去读上午的那一本。有时是今天读这本,明天读那本。
比如,这星期,我在读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中),读林清玄的散文集《心美,一切皆美》,也读丁立梅的《草木染》。
每本书的作者人生阅历不同,内容不同,思想各异。这一本读倦了,就换一本,感觉立马不一样。
《静静的顿河》是鸿篇巨著,有战争,也有爱情。在战争的销烟中驰骋久了,就有些恍惚。换《草木染》读一读,浓浓的人间烟火气就扑面而来。读至倦怠。换林清玄的文章看看,丰富的人生哲理,让人时有茅塞顿开之感。有时,做着什么事,突然又挂念起格里高力,娜塔莉亚能赢得他的心吗?他会再回到阿克西尼亚的温柔之乡吗?于是,又迫不及待地翻开《静静的顿河》。
曾经怀疑自己这样是不是不好,应该可着一本读,直至读完,再读下一本。确实,有很多书我是这么读的。
但是,一些名著太长了。比如《静静的顿河》,分为上中下,每部一百几十万字,现在看的中部有一百四十八万字。时间不充裕的情况下,要读不少时日。如果可着一本读完的话,我会很着急,看着其他的爱书“眼馋”得不行。就好比你喜欢吃一种食物,但是,一日三顿,连着多日,只吃这一样,也是会腻的。需要调剂一下。
有一回读路遥的《早晨,从中午开始》,看到他说自己不喜欢每天只读一本书,要读很多,从文体到领域,差别都很大。当时,就好开心。喜滋滋地指给高二看,说你看,路遥也喜欢这样读书耶。终于给自己的“癖好”正名了似的——我不是异类,大师也如此呢。
我爱写文字。许多名家表达过同一种意思,那就是文字必须扎根于经典的土壤,才能茁壮成长。而汲取百家之长,也是必须的。古人也早就有“开卷有益”之说。都是金玉良言。
即便不为写字吧,闲暇时刻,总有那么一些好书作伴,也是一件想起来就令人觉得幸福的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