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朋友遇到点糟心事,在工商局办理业务的时候,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被列入到失信名录里。
原本不复杂的事,只要逐级汇报纠正流程错误就行了。可是为了自己一点私心,一个区级工商局,从所长到涉事员工集体耍无赖。推卸责任,不作为。三宗罪。
第一,不担当,原本是自己业务疏忽非要强调业务流程正确,是办事老百姓提问时,表述不正确,没有用正确的词语提问,导致业务员理解错误。现在还有这种混账逻辑,老百姓要熟读法律才能去窗口单位办事嘛?业务员业务培训是干什么的?还要求老百姓必须用专业术语去聊天。更可气是要我们提供当时的聊天录音才承认错误,要不然没有证据。一个政府机关的诚信的低到什么地步才需要老百姓带着录音笔去办理业务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防公职人员要像防贼一个待遇了嘛?
第二宗罪,不作为。百般强调自己系统没问题,可能是其他环节出了问题,然后各个部门踢皮球,跑了好几个部门咨询。同一系统的业务部门,非要让我们老百姓提供省局领导的联系方式才能去主动联系,协商解决。这事办的多拧巴,自己的工作失误不弥补,让受害人自己找解决办法,他们才愿意配合。还不停明里暗里和省局领导是啥关系,看人下菜碟办事。
第三宗罪,死不改悔,当我告知我非常了解他们业务流程时,还揣着明白装糊涂,非要每一个细节都掰扯到他哑口无言。才极不情愿的配合解决问题。真的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不到黄河心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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