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23.子语鲁大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皦如也,绎如也,以成。”
【译文】
孔子对鲁国乐官谈论演奏音乐的道理说:“奏乐的道理是可以知道的:开始演奏,各种乐器合奏,声音繁美;继续展开下去,悠扬悦耳,音节分明,连续不断,最后完成。”
【感悟】
这则的内容与第三篇的主体内容礼乐制度体系相关。在儒家思想中特别重视礼仪与音乐,在整个《论语》当中,论述音乐的句子也比较多。在儒家的最初六经之中,《诗》《书》《礼》《易》《乐》《春秋》各自都占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是后面《乐经》没有流传下来,其他五经都流传下来了。
从《论语》的这一则内容我们可以读出两点意思。
一、孔子自己对音乐的造诣是比较高的。孔子的音乐素养高离不开他对音乐比较专注,迷恋。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意思是:孔子在齐国听到演奏韶乐,很久尝不出肉的滋味,说:“没想到音乐的快乐能达到这个地步。”正因为他对音乐素养有真正的理解和掌握,所以就连鲁太师乐都会听他对音乐的理解分享,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知音。
二、孔子对音乐的理解不仅仅停在音乐的层面,而且象征理解到其他各个层面。比如在这一则之中就讲到了音乐节奏,讲到了为人处事要像音乐一样,有礼有节,有始有终。这也许就是孔子所说的举一反三,闻一知十吧。理解了孔子对音乐的理解原则,就比较好理解孔子对《诗经》和《易经》的理解原则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