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所有的领域与学术,在我看来,都是通过当时的象去研究相应范畴内各要素间关系的过程。依然存续的,说明还是未知,就是还没研究明白,研究明白了的,其结果或许就是一场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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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中,物理是研究物体与物体间的关系,化学是研究分子与分子间的关系,数学是研究空间关系的等。社会科学则可归于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样的,宗教是研究生与死的关系,周易好像是研究象理、阳阴、有无的关系的。
记得毛泽东曾经写过一篇此类文章,叫做《论十大关系》,当然属于社会科学范畴的研究了。
至于我的观点是否正确,各个学科的划分是否合理都不是我今天要表述的内容,我今天想说的是人与人之间关系之情感关系。
首先,这是一个主体与另一个主体的关系
当然,如果从不同维度来看,这是男和女、1和1、x和y、前世和今生、阳和阴等等(这里当然包括男和男、女和女)。既然是不同的主体,自然就各自具有不同的要素,或者叫相区分的元素,比如空间位置、时间位置……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超出纯物质概念,或者是表于物质的喜悦度。
其次,之所以叫情感关系,当然是二者有了别于与其他主体之间的要素
比如,关联度、同质度……也许,二者因为时空而异,也许,二者因为同宗而亲,也许,二者因为相生相克而聚散……这种可以表述的象,既不代表永恒存续,也不意味互不相干,就像两条路、两条铁轨,相交、平行,同路、尽头……既独立存在却又相互依赖,有的还高度紧密。总之,双方情感关系就是彼此的依存度。或者说,因为同质而相吸,因为异己而相斥。它是一种交换的进行式,也就是说,关系的双方必然是相互施与与接受的状态,就像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均衡则维持相对静止!情感关系依靠求同存异而共生。
不难想象,是交换,就有不对等的可能,或者说,对等只是一个理想状态的巧合!比如,排斥力大于吸引力,其距离就会拉大。因此可以说,不对等的交换是争议、矛盾的源,当“你爱我没有我爱你多”的念生出的那一刻,彼此已经相去甚远了!
通常,你越是在乎一个人,就付出越多,同时也就想换回更多,也就是需求越多。
付出和需求是孪生的。“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你以为你是很爱他,什么都愿意为他做,什么都先为他考虑。但你也会要求他给你同样的重视。所谓的“严于律己”,但绝不宽以待人!这就是交换的法则。
当对方没有办法同样重视你时,你就体验到落差和被抛弃感,继而失落,伤感,甚至愤怒,“以牙还牙”。同样,这也是交换的法则。
可以说,交换法则在如今商业化气息很重的时代,更为甚之!
比如,工作、娱乐、游戏、购物、休息、运动、读书,都是个人的自我组成部分,都非常重要。当你不能或不敢为了自己的这些事牺牲他人的利益时,你就把他人放到比自我重要的位置。而你以一种牺牲的姿态去“爱”,其实就是丧失了自我。必然,你也会不允许对方在乎这些东西超过在乎你!
实际上,没有自我,就不会有爱!因为爱是一种“满自溢”的力量,是用施与交换愉悦的能力,是自我成长自我强大的过程。
有人说,没有独立自我的人,也会吞噬别人的自我,不允许别人有独立自我。就像妈妈越是为了孩子牺牲自己,就越是不允许孩子不听话,不允许孩子有自己的想法和自己期望之外的行为。其实质,也是用掌控获得安全感的交换。
归结起来,情感关系的存在,是一对相互独立的自我,相互均衡的作用力,相互尊重的生命的整体呈现!
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真相是:任何诋毁和攻击都出于自卑,所有关爱和呵护都源于自信!
2018年09月22-25日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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