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常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然而在极早的上古蛮荒时期,单纯由青年男女二人和他们的孩子们组成的小家庭是很难独立存在的。那时的自然环境完全没有被改造得适合于人类生活,天空中和大地上满是飞禽走兽们的身影,相比之下,鲁宾逊落难的那个小岛简直可以算是天堂了,至少那上面没有大型猛兽或毒蛇蟊虫之类的动物。而且,那时的人们也毫无知识和智慧可言,也许年长一些的人还有一定的生存经验和捕猎、采集的技巧,但即使是彼时的年长者,恐怕也要比你们所能够听说和见到的依然存在于你们这个时代的那些过着最原始生活的人们更加愚昧无知,他们根本与别的动物没什么区别,只靠着天生的体力和本能的意识活动。
随着对火和石制工具的熟练使用,人们虽然逐渐地有了一些人的样子,也获得了对其它动物的生存优势,但这种优势在很长时间内都远不足以保障极少数人的长期生活,人们必须尽量聚集在一起生活才能有效保证彼此的安全。这种早期的集群当然是以血缘为纽带的,不仅限于直系血缘,而是包含了所有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部落。一个部落就是一个家族,也就相当于一个大的家庭,因此虽说你们视家庭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可社会的起源最早并不是从单纯的家庭开始,而是以复合式的家族部落开始的。你们所熟悉并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一夫一妻制小家庭在早期显然是太过孱弱的存在,很容易在那个野蛮的时代里遭到攻击被别的部落吞并,或是在天灾和兽群的围攻下自然消亡,长期幸存的可能性很小。那是个只能凭人数和蛮力求取生存空间的年代。
所以,我们所说的“家”一般是指家族,而不是你们习以为常的家庭观念。其实,家庭是在以部落家族为依托的背景下产生的,毕竟部落家族群体壮大以后,内部的组织管理就很成问题,弄不好就会出现内斗,甚至造成家族的解体。为了稳定家族成员间的关系,便于部落的组织管理,才在部族内划分出了一个个更小的家庭单元,以此实现对于庞大家族的有序化管制。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演进,小家庭的重要性越来越超过大家族而受到人们的重视,但在整个我们所处的历史时期的大多数时候,家的概念首先是在说家族(自从夏王朝建立之后,家族的部落属性便逐步弱化以至于消失了),然后才是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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