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其实是挺艰难的,就像盘苦瓜炒蛋,虽然焯了水,但是苦劲还在,不过总归算道菜。
在知乎上曾经有这样一个高赞回答关于为什么有人宁愿吃生活的苦,也不愿吃学习的苦。这个问题的回答很多,但是最为精辟的是:生活的苦是躺着就来,而学习的苦是要自己主动去吃。后来想想也是这么个理,没有人会主动愿意去吃苦,准确的说,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目标之前并不会去主动。记得以前高中数学老师经常在班里说,你们现在不珍惜,天天混日子,等出去以后才知道高中是最舒服的。然而等真的自己出来上学以后发现自己被生活逼的焦头烂额,想想当时三五成群去小店买零食,下课嬉闹,就连上课睡觉都是那么美好的一件事情。
自从一个人生活以后,需要处理各种琐事,连最基本的买菜做饭都要计算好,少一点不够吃,多一点浪费。曾经记得在圣诞节的前一天去超市买菜,去的时候晴空万里,出来的时候狂风暴雨,但是等车又要多花费半个小时,于是自己一个人推着购物车,硬生生地推回了宿舍。当时的感受是扑街的,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觉得挺有意的,再到后来经历了各种奇葩的事情,真的觉得善良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在这世上越走,就会越发地慈悲,大概是了解人性和到生活的不易。人性是一个极其有趣的东西,就像一个个化学反应一样,本质上没有善和恶,只是单纯的有趣。因为人性没有下限,正如那句话,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做不到的。看见为了一点财产争的面目狰狞原形毕露,也看见过街边流浪汉手捧一本书在阅读。有时候人和猪的唯一区别就是猪始终是猪,人有些时候确不是人。
历久弥新东野圭吾说:世上有两样东西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不管是“性善论”还是“性恶论”,人心是永远不可以直视的存在。
我觉得出来读书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学会了包容,以前对黑人是带走偏见的,现在觉得有些黑人也很美,印象最深刻的事情就是走在街头和黑人打招呼say hi, 那种迎着光走过相视一笑,他们种族独有的笑容是具有感染力的,真的会让人很舒服。
最近特别喜欢抖音上面的韩佩泉,觉得他整个人都是发光的,有人不喜他浮夸的装扮,时而男装时而女装,坦白说以前也接受不了这种变化多端的风格,但是现在觉得这是一个多么自由而美好的灵魂啊。因为他做了自己,很多人都在说做自己,追求自我的个性。但是往往很多人都不能意识到“我”的存在,何谈追求自我呢?首先知道“我”的存在是很难的,因为我们很容易就因为一些社交媒体上面被洗脑,然后在普世价值观里变得迷失,浑浑噩噩。其次和“我”和平相处也是不容易的,因为当意识到“我”的存在,其实是会和周边的事物产生冲突。所以在理解了这个以后,会发现做自己是一件挺难的事,正因为这样,才会被这样的人感动。
人要回忆是因为过去不再拥有。
本质上所有美好的事物都是永恒的,因为会一直记住。
前天喊朋友来吃饭,问到,你当时和你对象在一起的时候开心吗,朋友随即就说开心啊。望着她回忆时的娇羞模样,忽然想到了老舍曾说过的一段话,这世上真话本就不多,一位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段对白。爱情没有对和错,也没有什么值得不值得,爱过就好。
后来,我喜欢用一句话来描述爱情:当时的月光很美。
很多的事情都是像一瓶瓶酒,事后再去回忆的时候才发现它的香醇,虽然当时可能糟心。
历久弥新现在更习惯用“历久弥新”这个词去形容生活,所谓的“历久弥新”更多的是指不管经历了什么,还保持赤子之心,这样才是最难能可贵的,正如罗曼罗兰说的那样: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愿:
世态有炎凉,而我无嗔喜
世味有浓淡,而我无欣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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