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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之于我

篮球之于我

作者: 明半灭 | 来源:发表于2018-10-12 20:01 被阅读37次

    到如今,我到底还是没能成为一位篮球明星。当然,以后也不会,这一点我敢断言。

    球龄十二年,受过的大小伤不计其数,最严重的一次崴脚,拄拐一个月,三四个月没碰球;两只手,十个指头,都因为打球而变得七歪八扭;两个胳膊肘破了好几次,现在都还能看见疤痕。这诸多的伤病,却没有任何荣誉加持。最耀眼的,就是班级赛独得二十分?嗯,大约就是如此了。

    我母亲常问,篮球有那么好吗,对待其他任何事情也不见你这么认真。具体原因可以说一箩筐,什么锻炼身体有益健康之类啦,其实精炼下语言,也就两个字——热爱。

    我的小学坐落在西南山区,二零零六年左右,才把泥土地操场变为水泥地,两个篮球架也随之屹立在场地两端。与我而言,真可谓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在此之前,日夜操练乒乓球技,试图在两三平米的桌子上打败一切挑战者。遇着篮球之后,便爱上了这个既可以自由奔跑又可以团结协作的运动。

    这个运动,既要跑,又要跳,能打满整场还屹立不倒,本身就会产生一种自信和优越感。当然,要想成为主角,光田径好不行,投篮能力不可忽视。别人咣咣打铁之声不绝于耳的时候,你的球唰唰蹭着篮网,妙不可言。可是篮球不止于此,一个人再厉害,也打不了五个,战术配合很讲究。虽然吾等业余选手都算不上的球手,最多用用挡拆,再来个空切,相互协作的感觉,能让人身心愉悦。所以,在一个野球场上多打几场球赛,各自都会熟悉起来,很容易交到朋友。

    我是个内向的人,不善交谈,但在球场上又是另外一番情形。从篮球开始交朋友,然后回归生活,朋友渐渐地多起来。而且,过去的那些单纯日子里,爱运动的人总会获得一些关注,我的小小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所以,小学和中学时代,篮球之于我,是个人和世界的通道。从篮球开始,热爱生活,喜交朋友。

    大学后,倒真是以篮球养生,一个学期,减掉了十多斤肉。看球赛的时间,也比打篮球的时间长,球迷们还是会“对喷”,除了自家球队,别人家球队都瞧不上眼。这是个享受的过程,在各种意见中重新认识篮球。人们总会这样,喜欢自己喜欢的,并维护着;谁要是有不同意见,总会生出保护欲望。

    这个时候,打球不再强硬生突,更“养老”了,偶尔被人刺激一番,还是会攥紧拳头较劲儿,只是不会再瞎跳,改用“梦幻脚步”。通过篮球走出自己狭小世界的我,开始把昔日热血藏进心底,生活需要我变成一个沉稳的人。此时的篮球之于我,是青春和回忆。

    大多数男生,小时候都有个体育明星的梦想,陪伴着整个青少年时期。虽则后来逐渐认清理想和现实的差距,但是满腔热血并不会就此湮灭。要不然,他们面对生活的压力时,为什么会那么坚韧?这一点,像极了以前篮球场上不断受伤而又从不放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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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军中战魂:中美两国就是依靠乒乓外交,建立政治和贸易关系
        明半灭:@军中战魂 以前打乒乓还挺厉害,中国人真是几乎人人都会这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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