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及背景简介:
《杀死一只知更鸟》荣获美国普利策奖及总统自由勋章等诸多殊荣,而且入选美国中小学必读经典书目。
故事地点设定在美国南方城市亚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发生在美国1929大萧条时期。主人公是做律师的独身父亲阿迪克斯以及他的两个孩子,哥哥杰姆,妹妹斯库特。故事的主线是做律师的父亲抵抗住小镇上面对黑人的歧视,勇敢的去为一位无罪的黑人辩护,从而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这个故事最棒的地方是教会那些还不会做父亲的人,如何做一个合格的父亲:以身作则,教会孩子爱与勇敢。
这个故事也献给那些原生家庭有缺憾的孩子,从本书里汲取能量,像阿迪克斯一样,努力成为一名君子、一位绅士。
1.谁也不是生来就会做父母
在韩剧《请回答1988》里面,德善父亲跟德善有过一段很经典的对话。
德善父亲跟德善说:
爸爸我,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爸爸。
爸爸也是头一次做爸爸。
所以,我的女儿,稍微体谅一下。
大家也都是摸索着做父母而已。
这本书看完之后明白,其实做父母没什么方法可学,首先需要做完善的自己。
去做善良的、正直的、正义的、勇敢的、像君子一样的、绅士一样的尽可能完善的自己。
这样,你的小孩看到会不自觉地像你一样,身教胜于言传。
2.高贵的品格别无二致
看这本书数次在脑袋里面想起的文字,竟然是《论语》!
然后发现古今中外,不管西方还是东方,高贵的品格,别无二致。
比如,父亲给儿子解释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原文: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的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得时候。
看到这里想起的是:孔子所说“虽千万人吾往矣”。真正的勇敢并不是绝对的实力,并不是一定会赢,而是有勇气去做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儿,虽然可能会失败,但是仍然去做,这是生命的勇士。
又比如这里:文中的父亲阿迪克斯作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申辩的时候,受到了很多流言的诋毁(因为种族歧视),更不要说最后他的孩子受到了流氓的袭击,险些丧命。虽然镇上很多善良的人们知道那个黑人无罪,但是他们只是袖手旁观,推出律师阿迪克斯一个人焦头烂额的为其辩护。但是律师始终是毫无怨言的,他当然知道这是一个费力不讨好的工作,甚至会给他、给他的孩子们、给整个家庭带来不小的麻烦。但是他一直在为正义发声,并且从未抱怨。
看到这里想起的是: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一个君子要实现“仁”,有时候是很艰难的,甚至死而后已,可见国内的君子与国外的绅士是一样的内涵。
小时候背这些《论语》的时候,并不知道其真正的含义,今天看到这本小说,却像是找到了合适的注解。
原来,这就是“虽千万人吾往矣”,原来这就是“士不可以不弘毅”。
人格的圆满并不分肤色,也不分东西方,这些美好的品质是非常一致的。
3.爱和勇敢,一样也不能少
近些年的很多热点,都在讲家庭里面“父亲教育”的缺失。
因为忙于工作,或者是其本身缺乏完善的人格,在子女教育中,出现了一种“丧偶式婚姻”。
那么,这本书其实是有意塑造一个独身父亲的角色,通过这种方式,作者放大描摹了一个父亲应该如何做,去引导小孩。
他要教给孩子的是:爱和勇敢。
勇敢,自然是阿迪克斯在书中一直恪守的正义,即便是可能会让自己深陷险境,也不曾放弃的正义和勇敢。勇敢让我们拥有坚强的铠甲。
但是呢,他也教了斯库特“爱”。
永远不要去指责别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意思是除非你站在别人的角度上看待问题。这是讲共情、讲理解、讲爱。拥有“勇敢”这样一个坚硬的铠甲还不够,我们还需要有一颗柔软的内心。
这样,我们才能仗剑走天涯,在看似不太容易的社会上进可攻、退可守。
4.最好的道理最简单
最后的最后,这本书可能是一本主旋律的书,它教我们爱和勇敢,教我们坚持正义。
最近突然有点迷稻盛和夫,一个超级棒的人,他讲他没有秘诀,只是做到了那些我们都知道的大道理。
所以,这个世界上没什么捷径,关键时刻小聪明也用不上,老老实实去做那些所谓的大道理,才是真正的捷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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