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生中第一次品尝到贫穷带来的羞辱。
菲利普在一家小小的会计所里当学徒时,与一个酒商的儿子沃森共事。
望着沃森一身得体的衣服,每天过着富足的生活,菲利普第一次生出妒忌之情。
本来菲利普已经是出身于中产阶级,但当时他父母已经过世,跟着不算太富裕的伯父与伯母生活。
还没有营生能力的他,在外的生活费也只能以伯父固定每月寄来小小生活费作支撑。
对比于当时社会地位低下的商人的儿子来说,沃森的生活真的很令菲利普羡慕。
菲利普知道,沃森做学徒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打理他父亲的生意。
而自己做学徒是为了学到一门手艺,并以后凭此来养家糊口。
条条大路通罗马,有人却生在罗马中。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
不过,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早点认识金钱的重要性还是有好处的。
“艺术啊,”克朗肖手一挥,接着说,“纯粹是天才们发明出的避难所,里面有吃喝有女人,以此来躲避日复一日的无聊生活。”
克朗肖,是菲利普在学画画时认识到的朋友。
他对世间的独特见解和对艺术崇高的追求吸引着菲利普。
他也贫困潦倒,每天奔波于庸俗的尘世只挣够仅仅糊口的收入。但他对比并不在意。
想起许多艺术家如梵高等,都有着过人的天赋和追求艺术的热情。
他们的天赋没有被挖掘出来时,却无奈于肉身还处于凡尘,要想不被饿死就要去从事日复一日的劳作。
面包和远方,他们都选择远方。
仅仅挣够活命的钱,就把所有投入到艺术中。
这样做或许也有想借艺术来逃避面对平庸生活的成分。
但是啊。梵高的艺术天赋只有在他死后,才被世人发现。
还有多少遗珠,已经淹没于历史洪流中?
为艺术奉献出一切,究竟是值得还是不值得?
显然,有志者不一定能城市,自信也帮不了你什么大忙。
菲利普在学习了一段时间的画画后,开始对自己的画画天赋产生怀疑。
他见识过很多为艺术有着狂热追求的朋友都贫困潦倒,唯一拥有的是自信。
相信自己有天赋,而且能被发现,到最后却发现什么都没有得到过,白白浪费了大好年华。
菲利普不愿意这样。
世界上某些事情像艺术一样都很玄,努力和自信不足以成事,还要再加上天赋和运气。
所以,做任何事之前,对自己有清晰的认知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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